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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8X/2014-0003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农发〔2014〕68号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2014-05-13 发布日期:2014-05-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项目的通知
溧农发〔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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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2014年我市农民培训省级任务已由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任务类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4〕27号  苏农计〔2014〕16号)确定,包括农业职业技能培训700人、农民创业培训250人、新型农民培育试点培训100人。

农民培训坚持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任务分解到各镇(见附件1)。各镇应根据各类培训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由各镇确定培训专业,并组织培训,确保培训人数和培训课时数;农民创业培训由各镇组织学员集中前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培训由各镇组织学员集中到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各镇要确保农民创业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培训的参训人数和参训时间。农民培训要求见附件2。

附件1:2014年溧阳市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4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求

                                              

溧阳市农林局

2014年5月13日

附件1

2014年溧阳市农民教育培训工程
农民培训任务分解表

镇  名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培训人数

(人)

农民创业培训人数

(人)

人数

(人)

参加技能鉴定人数

(人)

溧  城

70

14

10

25

上  黄

70

14

10

25

埭  头

70

14

10

25

戴  埠

70

14

10

25

天目湖

70

14

10

25

别  桥

70

14

10

25

竹  箦

70

14

10

25

上  兴

70

14

10

25

南  渡

70

14

10

25

社  渚

70

14

10

25

合  计

700

140

100

250

附件2

2014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求

2014年我市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在省、常州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农民教育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开展多部门、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

2014年,我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省级任务是: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700人,其中组织20%的培训学员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技能鉴定证书;②农民创业培训250人,按省农委要求组织学员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培训。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培训(以家庭农场主为主要对象)100人。

1、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主要为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包括种养大户、加工大户、职业渔民等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检验员、沼气工、园艺工、水利员、信息员等农业服务人员。

培训内容:围绕水稻丰产精确定量栽培技术、设施蔬菜集约高效生产技术、水产高效养殖技术、无公害茶叶栽培加工技术等农业重大技术,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同时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进行观摩学习。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将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根据各镇的实际自主选择,培训人数根据分解表确定,根据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统一要求(单独组织1期培训班,集中在镇会议室培训),各镇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参加培训。

农民职业技能鉴定:今年要组织140人参加培训鉴定,各镇要按照要求,预先采集培训学员的基础资料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我们将结合培训选择1-2个专业进行鉴定。

整个培训计划分10期,将集中在7月底前至少完成50%以上的培训任务,9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

各镇要提前安排好培训,在培训班开班前一周通过江苏农民培训网发布培训信息,包括培训通知、课程表等基本信息,省、市、县(市)将通过电话或组织力量进行“推门检查”,事前未在网上上报计划安排的培训班将不被认可;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信息上传到持证系统,省校安排专人在上网后15日内对培训学员进行电话或其他方式回访,核实培训开展情况和真实程度,提高核实的准确性,做到全过程实时监管。

2、农民创业培训

由我市与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商洽安排培训专业。任务已分解到各镇,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学员参加培训。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培训

培训对象:主要是全市各类家庭农场主,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牵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选拔,提高培训精准度和有效性。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专业最新技术、农产品营销知识、创业基本技能、网络信息技能四大模块,突出家庭农场成长与发展、家庭农场创业构思、家庭农场经营体制机制、家庭农场模式、农业经营管理、农民合作组织建设、高效规模农业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一村一品建设和农业信息技能等内容。

培训形式:实行“集中学习、生产实践、考试考核和跟踪指导相结合”的分段式、四模块培训模式。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跟踪指导不少于2次。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将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建立档案。

4、对各镇的具体要求

(1)各镇要指派专人负责农民培训工作。

(2)及时上报各类培训前期材料。根据分解表中确定的各镇培训任务、指标,及时上报各类培训前期材料: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登记表;②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登记汇总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小2寸2张)等;③农民创业培训登记表等相关信息;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培训登记表。以上材料务必于5月31日之前报来。

(3)各类培训的具体要求。

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培训学员的选择,及时填报登记表,按照培训时间的要求,及时组织培训学员集中参加培训等,每期培训班确保集中培训32学时,否则责任由具体培训单位负责。

②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做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学员的选择,按时填报相关表格、学员相关资料的收集,组织学员及时参加培训和鉴定等。

③农民创业培训:各镇按照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培训计划和培训通知要求,根据各镇的培训任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培训。

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培训:各镇按要求选拔培训对象,上报学员登记表,按照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培训计划和培训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该培训计划1-2期,参训学员必须参加80学时的集中培训。

(6)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验收指标,及早整理各类培训资料,搞好培训总结,做好跟踪服务,并配合验收、调查等工作。

(7)在培训实施过程中,各镇要注意培育、收集典型,各类培训提供5位以上的典型材料,并及时上报。

(8)培训教学资源建设:鼓励各镇在培训过程中,围绕当地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开发一批通俗易懂、针对适用的文字教材、计算机课件和电视片等教学资源,于7月份之前报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我们将上报省农委,由省农委、省财政厅组织评审和奖励补贴。

5、关于各类培训情况的报送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培训信息的上报工作,请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及时将开展的各类培训情况送给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7208757、87101850。

报送内容为:⑴培训通知;⑵培训的学员签到表;⑶培训讲义、材料;⑷培训照片及学员照片;⑸培训信息;⑹考试试卷及成绩;⑺培训典型材料;⑻培训总结等。

报送时间为:⑴培训照片、培训信息于培训后第2天报送,以便我们及时上报;⑵培训典型材料,注意在培训中进行收集,及时报来; (3)培训总结,于11月15日之前报来;(4)其他有关培训材料应按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具体要求及时上报。

报送材料联系人:

庄一龙      电话:87208757、18961271890

            电子邮箱:jsly2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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