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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单位、各镇农服中心:
依据苏农环〔2012〕5号文件精神,参照省农委相关处室分工和有关市县做法,结合我局科站职能实际,为组织开展好我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科站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构建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现将局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局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等。
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科:负责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参与技术方案的审核,负责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总体监管和衔接等。
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负责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技术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防范和应急管理等。
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负责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技术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等。
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负责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检测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等。
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参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技术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等,重点参加与大宗农产品相关的工作。
市蔬菜办公室:参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技术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等,重点参加与蔬菜相关的工作。
市茶果技术指导站:参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技术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等,重点参加与茶果相关的工作。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镇属范围内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附件:局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及责
任人
溧阳市农林局
2014年5月30日
附件
局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及责任人
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分工
责任人
局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等。
万保龙
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科
负责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参与技术方案的审核,负责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总体监管和衔接等。
陶帅平
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
负责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技术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防范和应急管理等。
蒋孝松
市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
负责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技术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等。
丁文斌
市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负责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检验测试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等。
王 栋
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参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技术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等,重点参加与大宗农产品相关的工作。
李建卫
市蔬菜办公室
参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技术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等,重点参加与蔬菜相关的工作。
狄田荣
市茶果技术指导站
参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划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等技术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等,重点参加与茶果相关的工作。
吴忠忠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镇属范围内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和参加具体实施工作。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