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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场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场圃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推进场圃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2014年场圃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单位
龙潭林场、水产良种场、瓦屋山林场、堑口良种场、淦西良种场、市林场、种畜场、茶果良种场。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分行政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工作两部分,同时设立明细考核指标。基本分实行双百分制,其中行政管理工作100分,经济建设工作100分。
(一)行政管理工作(基本分100分)
1、资产管理(基本分25分)
工作要求:各场圃须切实管理好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溧政规[2013]3号)文件要求执行;国有资产的处置、出租、出借及大额资产的添置需报农林局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手续报农林局备案。
评分标准: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发现一次扣3分;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及大额资产的添置未报农林局审批和备案的,发现一次扣2分;因主观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非正常毁坏、流失的扣2~5分。
2、维稳工作(基本分20分)
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职工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准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做好疏通化解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办一些对职工有利的公益事业。
评分标准:由于场圃工作失误而造成职工集访的,出现一次扣2分;因场圃行政不作为,同一问题多次上访,并出现过激上访,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扣5分。
3、安全生产(基本分20分)
工作要求:严防出现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人员伤亡;切实抓好防火和防疫工作;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努力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各项生产活动稳定有序。
评分标准:出现一次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出现一次大的火情扣2分,出现一次大的疫情扣2分,由于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大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分;抗击自然灾害工作出现行政不作为,有一次扣2分。
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其他党建工作(基本分15分)
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要求查摆问题并着力解决问题,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能圆满完成上级提出的其他党建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评分标准:不能及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出现一次扣2分。
5、信息工作(基本分5分)
工作要求:全年报送的信息被溧阳农林信息网录用4条、常州农委网录用1条。
评分标准:按照农林局《农林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规定执行,对没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少一条扣2分。
6、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基本分10分)
工作要求: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规范做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
评分标准:未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出现一起扣2分。
7、其他工作(基本分5分)
工作要求: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中心工作,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如民主选举、生态建设、妇女和计生工作等)。
评分标准:因本单位没及时完成任务而影响或延误全局工作的,出现一次扣2分。
(二)经济建设工作(基本分100分)
1、本年净利润(基本分30分)
工作要求:本办法中的“净利润“不含各类农业专项资金帐面结余数。各单位要积极开源节流,量入为出,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各类收入,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本年净利润指标=上年实际净利润*1.1。
评分标准:完成净利润指标得基本分30分,实际净利润与下达指标相比,每递增(递减)10%加3分(扣5分)。
2、项目管理(基本分25分)
工作要求:争取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强项目管理,特别要强化项目建设的监管机制。
评分标准:争取各级各类专项资金30万元得10分,每增加(减少)10万元加(减)2分;项目管理符合要求得15分,项目管理不到位及监管机制不完善的扣5~10分。
3、财务管理(基本分15分)
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优化资金配置,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特别要加强对货币资金、收入、支出的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机制。
评分标准:未能执行《会计法》、《溧阳市农林局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财经制度的,出现一次扣1~3分;月末现金余额如无特殊情况而超过2千元的,出现一次扣2分;经常性支出单笔超过1万元、专项工程建设预借款、预付款、支出单笔业务超过5万未上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的,出现一次扣2分。
4、招商引资(基本分10分)
工作要求:引进“三资”项目资金20万元。
评分标准:引进“三资”项目资金20万元得基本分10分,每增、减10万元加、减2分,无“三资”项目不得分。
5、新品种和新技术(基本分10分)
工作要求:培育引进推广新品种、推广新技术获市级科技奖一项。评分标准:完成上述目标得基本分10分,获市级科技奖每增加一项加2分,获市级以上奖励每增一项加4分。
6、三品一标认证(基本分10分)
工作要求:获得以下三项中一项认证得基本分10分。“三品一标”、常州市级(含常州)以上名优农产品、工商部门认证的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著名商标)。
评分标准:完成上述目标得基本分10分,每增加一个加3分。
三、考核办法及考核等次
由于各场场情不同,因此对每个场圃下达的部分考核指标不相同,年终由主管局组织考核,并待主管局与财政局对各场圃财务会审后,由主管局研究并确定各场圃考核等次。
附件:场圃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值
溧阳市农林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