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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从2014年起,省级高效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方式实行省级备案制和分级管理制,由各市县渔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自行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审批及管理、验收等工作。为预先摸清我市高效设施渔业建设现状及发展意向,为2015年省级高效设施渔业项目申报建设打下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省级高效设施渔业项目的选项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入库条件(暂参照2014年溧阳市省级高效设施渔业项目申报相关要求确定)
1、项目承担单位条件:2015年省级高效设施渔业项目申请入库的承担单位为镇政府、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渔业企业等。
2、项目建设规模要求:项目拟建设的养殖基地,必须在《水域滩涂养殖证》范围内。池塘养殖建设规模要求连片250亩以上,网箱养殖、工厂化养殖,建设规模可酌情确定。
3、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为2015年(或根据渔业生产作业时间需要,适当放至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至2016年3月30日完成)。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渔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新建或改造,主要包括养殖池塘的标准化改造、护坡、项目区进排水系、围栏设施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网箱养殖、工厂化养殖以及湖泊围栏增养殖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原料加工等设施设备的配备;增氧、保温、水循环、物联网、水质监测以及出口产品自检自测等设施设备的配备。
5、项目总投资:每个选项入库项目的总投资应在100万元以上。项目承担单位为镇政府、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申请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项目承担单位为家庭农场、渔业企业的申请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40%。
二、选项入库程序
1、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项目选项推荐入库工作,要将本通知要求及时在渔区进行广泛宣传,深入调研,将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遴选上报。
2、符合项目入库条件并自愿要求入库的单位或组织按要求如实填写选项入库情况表,并报辖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
3、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遴选本辖区内的入库项目,汇总后向市农林局推荐。市属场圃直接向市农林局推荐。
三、相关要求
1、项目入库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
2、上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市农林局水产科,同时发送电子档。
3、相关附件表格在溧阳农林信息网“通知公告公示”内下载。联系人:陈罗明,电话:87269300,邮箱:lynlsc@126.com。
附件:2015年省级高效设施渔业项目选项入库情况表
溧阳市农林局
2014年9月26日
溧农发2014年147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