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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口计生办: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局决定在2014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在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集中地,以及汽车站、集贸市场、企业、工地等容易集聚流动人口的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省《办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活动,开展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咨询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各项法定权利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和服务。流出地镇及村居要利用流动人口集中返乡时机,主动做好统计监测工作,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建立完善相关资料;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各项相关技术服务;为流动人口依法办理(补办)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落实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应享受的各项利益导向和奖励政策。
(三)流入地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流入地对不返乡过节的流动人口,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别要到用工单位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流动人口。要联合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各种联谊、娱乐活动,对来流入地探亲团聚的流动人口家庭成员,主动提供帮助,给予亲情关怀,让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
(四)流出地要关心返乡农民工及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流出地要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通过走访、扶助、送温暖等方式,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其排忧解难、解决实际困难。要特别关心节日期间未能返乡的农民工家中的留守亲属,尤其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要联合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组织爱心妈妈、爱心家庭牵手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一同过节,让不能返乡的农民工在外安心。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计划,认真实施。各镇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行动方案,明确具体内容和要求,要明确责任人员,认真抓好方案落实。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条例》和《省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工作职责,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活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作用,广泛宣传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机制,注重实效。要把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与各镇开展的节日帮扶活动、送温暖活动和“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关爱流动人口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为流动人口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请各镇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工作情况(含有关图片、音像资料)上报政策法规科。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