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信息名称: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医疗单位业务骨干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55/2014-0001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卫发〔2014〕45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2014-05-28 发布日期:2014-05-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医疗单位业务骨干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医疗单位业务骨干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溧卫发〔2014〕4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市级医疗单位:

现将《溧阳市市级医疗单位业务骨干评选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卫生局

                                      2014年5月28日

 

 

溧阳市市级医疗单位业务骨干评选

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本系统每年开展一次业务骨干评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对象和范围

市级医疗单位业务骨干评选对象为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医技等一线工作的在编在岗(不含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现职的党政正副职领导)。

二、业务骨干评选标准

(一)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技术过硬、医德高尚,群众满意;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被同行所公认并享有较高威望。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近二年内无重大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发生。

(四)工作业绩突出:

1.临床医生(医技)。在诊断、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方面具有较高的造诣,在解决临床疑难急重病症技术上有较高水平,在本单位本学科领域起到指导和带头作用,在本区域内享有较高知名度。每年的门诊或住院诊治病人数在本单位同行中领先,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

2.公共卫生人员。在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等方面业绩突出,在本单位同行中领先,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

3.护理人员。坚持在临床一线,积极投身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成绩突出,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赞誉。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1.按照个人自荐、科室推荐等办法产生候选人;

2.对候选人在本单位内部公示7天;

3.公示结束后,按分配名额150%的比例由全院职工进行差额选票产生正式候选人;

4.正式候选人产生后,全院职工代表对正式候选人投票产生业务骨干人选,当场唱票,当场宣布结果。

四、奖惩措施

凡被评为业务骨干者,每月给予奖励(时间一年)。业务骨干奖励经费由市局统筹解决,奖励额度由市局行政办公会议确定。

发现业务骨干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业务骨干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各市级医疗单位都要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要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业务骨干的培养、推荐、评选工作。同时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创建和谐的用人环境,以利于更多的业务骨干脱颖而出。

业务骨干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身卫生事业,坚持在卫生工作一线,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业务骨干的评选工作。 

本办法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溧阳市市级医疗单位业务骨干名额分配表

       2.溧阳市市级医疗单位业务骨干报名表

 

 

溧卫发【2014】45号附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