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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和谐计生推进工程
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题,认真制订计划,充分运用生育文化园、人口文化楼道、局人口计生网站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引导全局人员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将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变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生动实践。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实际,设计调查问卷,从稳定低生育水平、落实便民优惠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提升优质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询群众的建议,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与存在的问题,了解民情民意和群众需求,竭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
部署生育政策调整后系列准备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明确,将全面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新政尚未正式实施之前,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告知江苏省条例尚未修改之前一方是独生子女夫妇再生育仍是违法的。在新政正式实施之后,组织发动、认真部署,做好新政的全面宣传、培训、审批等工作。
二、实施基本国策稳定工程
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组织实施好违法生育情况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两项调查,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和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厉查处违法侵权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预防和责任追究,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重点对象进行适度社会曝光,营造社会氛围。进一步规范照顾再生育工作,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加强与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严格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与周边县(市)通力协作,形成区域联动、信息共享机制,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促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范围。
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强化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好计生协会作用,坚持先行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思路,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载体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推行经常化、制度化的政务公开,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基层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知晓率和满意率。
三、实施人口计生暖心工程
开展“幸福优孕”活动。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和风险筛查工作,村(居)世代服务室开展科普宣传和风险自查,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转诊机制,按照全市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的要求完成任务,全年完成2000对待孕夫妇健康检查工作。
启动“奖励惠民”活动。重点做好年满60周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无业人员、进社保的被征地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想办法解决挂靠退休职工、倒闭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兑现问题,加强税务代征力度,着力解决企业不肯支付奖励金的问题。继续做好2008年1月1日后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的实施,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实施“爱心关爱”活动。依托“爱心家园”阵地、“幸福家庭志愿者”队伍,通过召开“爱心座谈会”、上门做好“爱心服务”等形式,关爱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了解掌握他们的实际情况与需求,为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家庭老人提供法律、保健、心理、生活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四、深化幸福家庭建设工程
加强人口家庭文化建设。以省人口计生委“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为指导,组织实施好“7·11”、“9·25”等文化宣传月活动,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人口文化进家庭、青春健康进校园、人口理论进党校。加强人口文化示范基地、人口文化楼道、人口文化图书角、人口文化学校等常年性、标志性宣传设施和宣传阵地建设,打造一批文化内涵深、艺术品位高、富有地方文化特色、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口文化园,通过新型宣传形式将人口计生宣传融入城市环境建设中去,融入居民日常生活中去,使群众在日常休闲、娱乐和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受到家庭人口文化的熏陶。
推进世代服务提质工程。继续加强世代服务数字站建设,实现市、镇二级互联互通,建立虚拟网络和实体机构相结合的城乡服务模式。深化“2+X”服务内涵,形成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援助、老年健康保健等家庭服务新模式,家庭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的标准化工作,指导群众自主、知情、负责任地选择避孕节育方法,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群众选择长效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建立随访服务与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开展规范化随访服务,充分利用卫生资源,结合孕环情监测,全面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
五、实施诚信阳光服务工程
开展“诚信服务”创建活动。把依法行政和政策服务全面纳入镇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建立健全行政管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难题。
严格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活动,强化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法治化。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深化依法管理意识,继续加强对村(居)计生干部的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规范照顾再生育审批。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照顾再生育一孩审批工作制度,坚持集体审批,加强对再生育子女申报审核工作的督导,确保再生育审批工作准确率达100%。开展对部分已审批的照顾再生育对象的回访调查,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
提高信息库数据质量。完善信息变更及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及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开展数据库质量测评与通报。提高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的入库率,重点对综合信息平台总人口进行集中清理,对居住半年以上人员划为常住人口管理,对离开、迁移人员作出相应调动。
推进信息平台整合拓展。通过统筹开发、系统重构,重点整合全市人口计生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市级卫生部门平台与计生部门平台的融合贯通。完善信息安全、信息运维、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深度挖掘人口库、流动人口库和育龄妇女库数据信息,为加强人口宏观调控与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提升信息化技能水平。组织各镇、村(居)计生专干开展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分析综合信息平台V3.0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熟练掌握变更、交互、报表工作等技能,旨在提升信息化技能水平。
七、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工程
抓好流动人口示范市场创建工作。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及要求,对本市规模市场及商场进行流动人数的排查,联合重点督查,完善阵地建设,以创建活动推进集贸市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进一步落实《江苏省人口计生委、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工作,实现“三个统一”(信息统一采集、数据统一应用、工作统一协调)的协作模式。
推进优质服务工作。规范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联系单及服务证的办理工作,公开办理对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事项。继续实施免费技术服务定点制度和集中性的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并对流入人口中待孕对象、现孕夫妇、独生子女困难户、无长效措施妇女等重点对象开展针对性的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八、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局机关重大事项报告、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评议、集体审批等制度,强化决策责任,做到阳光决议。强化舆论监督制度,在“溧阳人口”网站上设立咨询投诉平台,在线解答群众疑问,倾听群众意见及建议。
加强政风行风工作。深化“提速增效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按要求认真办理“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及“12356”人口计生热线的各类咨询、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疑难问题。规范开展“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事项办理,做好实时监控工作。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行为,沟通协调解决问题不积极,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工作作风“庸懒散”等问题严格问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项公开”覆盖率达100%。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三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杜绝铺张浪费,切实树立人口计生系统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推进人口计生职业化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一证三师”职业资格培训,开展多层次理论教育培训及“岗位练兵”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可靠、多岗历练、结构合理、创新实干、作风正派的人口计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