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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4-0008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4-12-03 发布日期:2014-12-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年初,市政府与各镇(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签订了《溧阳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各镇(区)、市有关部门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市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
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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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年初,市政府与各镇(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签订了《溧阳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各镇(区)、市有关部门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市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

二、考评对象

(一)10个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年初与市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市公安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农林局等20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时间安排

年终考评在各镇(区)、市有关部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自查总结时间截至11月14日,考核指标和统计数据考评组按年底统计数为准。对各镇(区)、市有关部门考评时间为11月18日至2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

四、考评内容

依据《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溧阳市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分细则(部门)》进行考评。(详见附件1、附件2)。

五、考评方式

镇(区)考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企业现场等形式进行。部门考核按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六、考评计分

对各镇(区)、市有关部门年终考评当场不打分。对各镇(区)考评结合日常抽查考评得分进行年度综合评分。

七、有关要求

(一)各镇(区)、市有关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评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组织好考评准备工作。

(二)考评时,由考评组从所在镇(区)企业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进行检查。

(三)请各镇(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接通知后,认真收集整理各类台账资料;全面总结本镇(区)、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和本镇(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材料一并报市安委办(联系人:陈安琪,联系电话:

0519 - 87037603)。

 

附件:1.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溧阳市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分细则(部门)

   3.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日程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1

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分类

考   核  内  容

分值

检查依据

及方式

扣  分  标  准

得分

一、组织机构(8分)

镇(区)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查镇(区)和企业相关文件台账。

安委会主要领导变动不及时调整扣1分;安委会成员单位不全的扣1分;辖区内企业未落实安全管理机构或未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发现1家扣0.5分。

 

镇(区)应配备与当地经济规模、企业数量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

2

查安监人员配备文件。

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本值分;不足2人每少一人扣1分;与当地经济规模、企业数量不相适应的,酌情扣分。

 

行政村(社区)应设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社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并报镇(区)备案。

2

查行政村(社区)领导小组和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备案表及材料。

行政村(社区)未成立领导小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有1家(行政村、社区)每项分别扣1分。

 

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经费、办公场所、交通、通讯、办公设备等落实到位。

2

查文件和现场。

照相机、办公电脑、手电、制式服装、劳保鞋、安全帽等监察执法、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有1项配备不到位扣1分。

 

二、规章制度(5分)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3

查镇(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或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不明确扣1分;未签订责任状扣1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

2

查制度汇总文本。

查各级领导责任制度、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缺一项扣1分;主要领导缺少述职报告的扣1分。

 

三、基础工作(12分)

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镇(区)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

3

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未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扣1分;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各扣1分。

 


 

镇(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3

查镇(区)相关会议记录。

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少一次会议纪要扣1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不齐全扣1分。

 

三、基础工作(12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账;辖区内企业要求做到“一企一档”并及时更新。

3

查看电子台账和相关资料。

管理制度、监管台账、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分类管理动态表、重点危险源调查摸底统计表、辖区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等未及时更新的,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按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责任保险制度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3

查文件资料、记录台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有1家扣1分

 

四、隐患排查(35分)

将辖区内企业全面纳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每月及时汇总上报辖区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

查镇(区)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宣贯情况;查镇(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对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未全覆盖的扣2分;每月未按时汇总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次扣0.5分;辖区内企业未100%纳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的扣2分;未督促企业定期排查隐患并及时录入系统的,少一次扣0.5分;辖区内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上报,被上级安监部门发现,有1家扣2分;重大隐患整改率未达100%的有1家扣2分。

 

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

委托执法开展情况。

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不足5起(含5起),每少一起扣0.5分,超过5起每次加0.5分(其中中关村10起),适用一般程序查处违法行为不足3起(含3起),每少一起扣2分,超过1起每次加2分(其中中关村6起)。

 

强化辖区内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8

查镇(区)企业职业危害管理台账;抽查一定数量的企业。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未申报职业危害的,有1家扣1分;对新改扩建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进行“三同时”(预评价、设计、验收)的,每缺1项扣0.5分;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信息未及时录入的,有1家扣1分;未按目标任务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有1家扣1分。

 

开展化工企业设计安全诊断工作。

4

查看相关管理台账;抽看相关企业。

年内完成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有1家未完成的,扣2分。

 

辖区内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

4

查当年新、改、扩建工程项目

每月上报一次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企业数,并督促其办理“三同时”手续,发现1家未办理相关手续扣1分。

 


四、隐患排查(35分)

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点)的普查建档,危险源(点)要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点)”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相连。

3

查重大危险源(点)普查建档情况及市应急指挥中心监控记录。

未对重大危险源(点)普查建档扣1分;未落实监控措施和监控责任扣2分;辖区重大危险源(点)与应急指挥中心连接情况视情扣分。

 

五、安全监管(30分)

根据全年标准化任务数量和标准化等级要求制定详细推进计划,指导和督促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动申报并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达标考评。

10

查镇(区)是否按年初制定的标准化创建目标和工作方案开展创建。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年底前化工(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未实现全覆盖的,扣3分;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未按计划完成的,少一家扣2分;对标准化达标企业未进行动态监管的酌情扣分。超额完成年度标准化任务的,多一家加0.5分。

 

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0

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查年度企业安全检查计划及被检查企业名单,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专项行动缺少工作方案或总结的,各扣2分;未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的,扣2分;联合执法行动未及时录入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的,扣2分;高危行业企业当年检查覆盖率低于100%扣3分,其他企业当年检查覆盖率低于90%扣2分;辖区企业被常州以上安监部门处罚的,扣4分

 

按规定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专项治理方案和总结。

6

查专项治理台账。

未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扣2分;组织专项整治(石油天然气、冶金、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粉尘防爆、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不少于7项,少1项扣1分 ;专项整治活动缺少总结的,扣2分。

 

镇(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1次。

4

查看预案文本和演练、图像资料。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本值分;没有组织演练扣1分;没有报送备案的扣1分;不具针对性扣1分;演练未总结扣1分。

 

六、教育培训(10分)

设立镇(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点,并按规定组织开展对“三岗”人员培训活动。

6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未设立镇(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点,扣2分;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的,扣2分;未按安全培训计划表完成培训人数的,扣2分;超额完成“三岗人员”培训目标数的,每多培训100人,加2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

4

查看“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资料和图像资料。

“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的扣2分;计划、活动、总结缺一项扣1分。

 

合计100分

备注:1、辖区企业有一起一般事故,其考核成绩扣5分;发生瞒报事故,经查证的扣10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2、辖区企业有一起较大以上事故或一般事故累计五起以上的,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3、对《细则》涉及到的考核内容,除查看企业现场外,各镇(区)必须提供相关的台账资料。


附件2

溧阳市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分细则(部门)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扣  分  标  准

得分

一、目标责任(35分)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5

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扣5分。


“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执行情况。

5

未按“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3分,未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的扣2分。


全年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以内。

5

每超1人扣2分,扣完为止。


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

20

死亡人数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1分。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部门对应扣分:发生死亡3-5人事故,每起扣3分;死亡6-9人事故,每起扣20分;死亡10人以上事故,取消评优资格(道路交通死亡数按常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部署(10分)

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5

有一次落实不到位扣2分,扣完为止。


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5

少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扣1分,扣完为止。


三、综合治理(20分)

推进行业内企业开展长效管理和标准化达标工作。

5

未开展扣3分,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扣2分。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2分。


开展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

10

未按要求部署扣2分;无方案扣2分;目标不明确扣2分;整治措施不到位扣2分,专项整治目标有一项未完成扣2分。


四、机构保障(10分)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专职人员。

5

机构、人员不到位的扣5分。


落实安全生产的专项经费。

5

未落实的扣5分。



五、基础工作(15分)

开展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5

未建立事故隐患档案的扣2分;有1个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未落实防范措施的扣2分;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不到10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5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无计划或无总结的扣2分;活动内容缺乏针对性、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


制定和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

5

未制定和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扣2分,未定期组织演练扣2分,未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扣1分。


六、事故处理(10分)

相关领导是否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按规定处理结案。

5

发生死亡事故,相关领导未按规定到现场组织处理,有一次扣2分;事故未能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事故报告事故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5

未按规定报告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合 计


100



备注

1、考核满分为100分,以上各项考核内容按100分标准进行扣分,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2、安全生产工作获得上级表彰和有创新(以上级文件为准)的有一项加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附件3

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日程表

 

组别

成员

11月18日

11月19日

11月20日

11月21日

第一组

 组长:朱  竹  副组长:史云龙

 成员:潘  伟、李吉瑞、陈  翔

(联络员:陈  翔)

住建委

旅游局

消防大队

经信局

教育局

交巡警大队

水利局

治安大队

第二组

 组长:袁功陆  副组长:叶文武

 成员:秦益明、毛  洪、高  翔

(联络员:高  翔)

天目湖镇

社渚镇

中关村

工商局

戴埠镇

上兴镇

电信公司

第三组

 组长:王伟伟  副组长:陈  杰

 成员:吴厚龙、蒋建成、潘钰杰

(联络员:潘钰杰 )

上黄镇

别桥镇

 

南渡镇

 

气象局

埭头镇

竹箦镇

城管局

第四组

 组长:汤建国 副组长:李小勇

 成员:陈  珂、王  伟、史金强

(联络员:史金强)

供电公司

质监局

文广体局

交通运输局、

地方海事处

邮政局

农林局

卫生局


 

 

 

 

 

 

 

 

 

 

 

 

 

 

 

 

 

 

 

 

  抄  送:常安办,市政府办。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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