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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经营步入旺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溧阳市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溧阳市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9日
附件
溧阳市2014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3〕383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等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改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对象
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
三、检查时间
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30日。
四、职责分工
监察大队:负责全市实行专店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各镇(区)监察中队:负责所辖区域的非专店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监管二科:负责2家批发企业的安全检查,并对各镇(区)监察中队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检查内容
1.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零售经营者是否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的安全条件。
3.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行为。
4.批发企业是否有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5.是否有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
6.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是否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7.是否存在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行为。
8.是否存在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检查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把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确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在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
(三)广泛宣传。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