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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2013年,各镇(区)、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倒排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推进,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3年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2013年,全市10个镇(区)挂牌督办的各类重大隐患共计16项(处)。在严格实行“一患一档”,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规范重大隐患整改过程管理的基础上,坚决做好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目前,已有15项(处)重大隐患整改到位,按期销号;1项(处)正在整改之中(溧阳新宏有机硅化学有限公司:原硅烷偶联剂车间年久失修,构成危房,目前该车间已拆除并新建,新建项目正在办理“三同时”手续,预评价与安全设施设计已审查通过,竣工验收报告正在编制之中)。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各级及相关部门在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绝大部分挂牌的安全隐患都落实了有效的整改措施,但挂牌的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责任单位缺乏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对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改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个别隐患整改进展缓慢。
2.部分责任单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筹措不及时,制约了隐患整改进度,导致隐患整改进展缓慢。
3.部分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习惯性违法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对重大隐患整改存在侥幸心理,整改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4.部分镇(区)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还不够充分,认为许多涉及到企业利益的隐患整改工作难做,排查隐患越多责任越大,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畏难情绪。
三、下步要求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重大隐患整治力度,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切实做好2014年全市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工作。
(一)严格落实整改单位重大隐患的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明确重大隐患所在单位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整改负全责,必须确保2014年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真正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各镇(区)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镇(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整改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重大隐患整改问责制度。要把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进度不快的要加大督导力度;对由此而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严格追究责任。
(四)严格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同时,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联系各自实际,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将经验运用到2014年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中。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