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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安监局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4-0007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监〔2014〕13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4-03-04 发布日期:2014-03-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安监局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市安监局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溧安监〔201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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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危化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经研究,决定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三、报名地点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安监局窗口(溧城镇燕山路96号)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3月18日上午8点前报到;

          2014年3月18日上午8:30准时上课。

培训地点:溧阳市委党校(南大街延伸段与104国道交汇处)

五、其它事项

(一)初次参加培训人员;或已取有《安全资格证书》,但未连续参加复审的;或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不在有效期内的;报名时需交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资料费300元。

(二)培训对象参加2013年培训的,并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在一年内的,请带《安全资格证书》交到报名处以待复核验印,培训资料费300元。

(三)培训结束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合格者由溧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核发或复核《安全资格证书》。

(四)培训对象不得缺席,并正确填写《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以便我中心为您代理向常州市安监局申领《安全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危化科:      0519-87037606

          培训中心:    0519-87037609

          行政服务中心:0519-87209997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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