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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安监局关于推荐职业卫生专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4-0003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监〔2014〕37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4-06-03 发布日期:2014-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安监局关于推荐职业卫生专家的通知
市安监局关于推荐职业卫生专家的通知
溧安监〔2014〕37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职业卫生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安监局决定对全市职业卫生专家组进行调整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国家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职业卫生理论水平;

(二)具有连续5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防护工程设计与建设、放射卫生与防护、工业通风、防尘除尘、防毒、防噪、防暑降温、职业健康监护、劳动个体防护、化学工程、采矿工程、冶金与机械工程、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热爱职业卫生事业,作风正派,能够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够参加职业卫生相关业务活动,并遵守溧阳市职业卫生专家有关管理规定。

二、职业卫生专家的主要任务

(一)参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执法检查等活动。

(二)参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工作的技术审查。

(三)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参与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和科普工作。

(五)参与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推荐范围及方式

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

按照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本人可申请自荐,由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

四、专家确认程序

市安监局对各地区、各单位推荐上报或个人自荐的专家进行审核、调查、遴选,并予以确认,向社会公布;专家采用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

五、其他要求

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限。

联系人:史金强;电话:0519-87037605

 

附件:溧阳市职业卫生专家推荐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8日       


附件

溧阳市职业卫生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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