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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市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溧安〔2014〕13号)的要求,结合《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大队2014年度5月至12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溧安监〔2014〕27号),针对冶金企业夜间使用谷电的实际,为切实加强冶金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夜间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冶金行业夜间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现场管理,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炼铁、炼钢企业及使用煤气的轧钢企业。
三、时间安排
6月16日至7月6日夜间。
四、检查方式及重点
本次检查以现场为主,结合现场问题查阅台账资料,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形成检查意见书,并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以下为检查重点:
(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发放、穿戴。
(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国家、行业标准设置,是否正常运行。
(四)高温、噪音、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是否申报、检测,是否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职业危害岗位从业人员是否定期体检。
(五)煤气、高温熔融等较大危险作业是否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要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查,一个部位一个部位的过。务求实效。
(二)督促和指导冶金企业强化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到期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严肃追究处理。
(三)各镇(区)监察中队要积极配合我局开展的夜间检查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并提前告知所辖区域的被检查单位。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