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以来,各镇(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溧安〔2014〕22号)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1-8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8月底,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共录入企业111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数量256家,今年1-8月累计排查事故隐患980条,整改975条,整改率99.45%,全市10个镇(区)、4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实现了全覆盖,职业卫生现状普查企业数532家,占全部录入企业的47.67%,录入信息平台企业数量和企业职业卫生现状普查率位列常州市前三。
(一)领导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各镇(区)根据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和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镇(区)间相互学习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对数据录入、体系日常运作等有关问题进行交流。
1-8月,录入信息平台企业数量较多的为中关村、天目湖镇、戴埠镇;排查上报隐患数量较多的为南渡镇、竹箦镇、天目湖镇;每月隐患排查治理上报率较高的为市交通运输局、南渡镇、上兴镇、竹箦镇;企业职业卫生现状普查率较高的为上黄镇、南渡镇、别桥镇。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职责。各镇(区)、各部门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合力,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通过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镇(区)职业病危害普查企业录入数今年未增加,职业危害普查工作进展不大。
(二)部分镇(区)督促企业上报、整改隐患不到位,企业长期不使用系统自查自报,有的甚至自注册后未再登录系统。1116家录入企业中今年以来未上报隐患企业占47.60%,零隐患上报企业占18.40%,正常上报隐患企业占34%,自查自报工作未全面深入开展,系统实际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部分镇(区)今年以来工作力度有所减缓,企业隐患排查质量和数量有所下降,月报隐患数量持续偏低,上报的隐患多为当场或隔天可以整改的简单隐患,影响了整体工作的部署与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摸清企业底数,尽快完成辖区内企业全覆盖工作目标。要督促企业每月25日前通过自查自报系统对当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网上填报;零隐患也必须进行录入上报。对不上报隐患、“零上报”隐患以及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强化过程监督,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是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质量。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市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标准》要求,重点做好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与标准化创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将各项工作中查出的隐患及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体系建设的质量。
三是进一步抓好培训和统计上报工作。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对企业等基层一线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真正明确“查什么”、“怎么查”,确保体系建设系统的规范运行。同时,要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完善统计上报机制,及时反馈各镇(区)、各部门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扎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取得新成效。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