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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队各科室:
根据局、队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局、队各专业业务、统计调研分析(信息)、工作纪律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关于业务考核
1、对各专业的业务考核以常州市统计局对各辖市(区)统计业务年度考核为准,具体为:
①各专业在常州市七个辖市(区)年度业务考核结果中列第1-3名的,第1名奖800元,第2名奖600元,第3名奖500元。第4-6名的不奖也不罚,第7名的罚300元。
②溧阳市局在常州市七个辖市(区)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列1-3名,则对全体人员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
2、凡涉及1人身兼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可以分专业分别奖罚,奖励可以兼得;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合做的专业,则按业务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同奖同罚。
3、凡年度业务考核列常州市七个辖市(区)最后一名的专业统计人员,一律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二、关于统计调研分析、上报信息的考核
1、统计调研分析、上报信息的考核对象:局队所有从事统计专业的业务人员。
2、统计调研分析的目标任务:从事工业统计、农业统计的统计业务人员全年统计分析不得少于8篇;从事投资、建筑业及房地产统计的统计业务人员全年统计分析不得少于6篇;从事综合统计、能源统计、贸易统计的统计业务人员,全年统计分析不得少于3篇;从事服务业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劳动工资统计的统计业务人员全年统计分析不得少于2篇,从事文化产业统计、科技统计、人口统计的统计业务人员全年统计分析不得少于1篇。每个专业统计人员必须在上报数据定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统计分析资料。
3、上报信息的目标任务:从事工业统计、投资、建筑及房地产统计的统计业务人员,全年被常州市局内网录用或直报省队内网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4篇,被市委办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4篇;从事农业统计的统计业务人员,全年被常州市局内网或直报省队内网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8篇,被市委办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4篇;从事能源统计、贸易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全年被常州市局内网录用或直报省队内网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2篇,被市委办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1篇;从事综合统计、科技统计、国民经济核算、人口统计专业的统计业务人员全年被常州市局内网录用或直报省队内网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1篇,统计法制、统计教育全年被常州市局内网录用或直报省队内网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4篇;政务信息工作全年被常州市局内网录用或直报省队内网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10篇、被市委办录用的信息不得少于2篇。
4、对统计调研分析的奖罚措施:
(1)、各专业统计人员凡完成年度基本统计调研分析任务的,奖励基础奖每人300元,超额完成的每增加1篇,加奖100元,依此类推。凡完不成任务的除不能得基础奖外,每减少1篇,扣100元,依此类推。
(2)、统计调研分析(论文)被常州市局内网或直报省队内网录用的奖励每篇100元,被省局网录用的每篇奖200元,被国家局网录用的每篇奖500元;统计调研分析(论文)在溧阳市级综合刊物发表或获奖的,奖励500元;在常州市级刊物发表的,奖励800元;在省级刊物发表的,奖励1000元;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奖励2000元;统计调研分析(论文)获上级奖励的,市局按上级奖励额为标准另行奖励:常州市级2倍、省级3倍、国家级5倍(非正常渠道发表的论文等不属于奖励范围)。
5、统计信息的奖罚措施:
(1)、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被常州市局内网录用或直报省队内网及《溧阳信息》录用任务同时完成,下同),每篇奖50元;凡没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被常州市局内网录用或直报省队内网及《溧阳信息》录用只要有一项没有完成),除不能享受每篇50元的奖励外,每减少1篇,扣30元,依此类推。
(2)、被常州市政府政务信息和省统计局内网录用的信息另加奖每篇100元,被省政务信息和国家局网录用的信息另加奖每篇200元。
6、局队领导只参加以上第4条“对统计调研分析的奖罚措施”中的第(2)条款以及第5条“统计信息的奖罚措施”中的第(2)条款的考核。
三、年度综合考核
局队所有工作人员,如年度被上级局(队)评为先进个人的,按以下标准奖励相关人员,国家级800元/人,省级500元/人,常州市级300元/人,如上级部门已奖励的,奖励额超过以上标准的,不再奖励,不足以上标准的补足为止(被各级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的,按上述相应等级奖励)。
四、关于工作纪律考核
1、局队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被局队抽查每发现1次,扣当事人目标奖(下同)500元,超三次者扣年终目标奖50%,情节严重者,作待岗处理。此项处罚实行领导连带责任,以一般工作人员为例,每发现1次,扣相应科室正、副科长各200元,分管领导100元。以此类推,正、副科长被发现1次,相应扣分管领导200元,主要领导100元。
2、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被机关效能办抽查发现者,按市纪委有关规定处理,一年中连续发现2次者,作待岗处理。实行领导连带责任,以一般工作人员为例,每发现1次,扣相应科室正、副科长各300元,分管领导200元。以此类推,正、副科长被发现1次,扣分管领导300元,主要领导200元。
3、每次抽查,凡上下班迟到早退情节较严重者,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超三次者扣目标奖500元,超五次者扣目标奖1000元,并作相应处罚。
4、凡出现上述违纪行为1项者,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5、出现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2014年业务考核和统计调研分析、上报信息三类考核最终奖励和处罚不得冲抵。
2、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附件:1、局队参加专业考核人员一览表
2、局队专业人员统计分析(信息)任务分解表
溧阳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溧阳调查队
2014年5月12日 2014年5月12日
抄 报:常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