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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溧阳市审计局对溧阳市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情况。
2013年,溧阳市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0.06万户0.18万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0.25万户0.76万人。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经审计核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0.4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0.37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03万户。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溧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支出111704.9万元,其中: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支出1591.84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保障支出2402.8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61638万元,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等其他支出46072.2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溧阳市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住房保障制度有效实施,切实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013年,溧阳市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平均达到每户每月271.38元。溧阳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人群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3年保障人数达到4.77万人,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
(二)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
2013年,溧阳市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9.11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0.06万户,新实施棚户区改造0.06万户,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大幅改善。截至2013年底公共租赁住房2013年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中,外来务工人员有0.31万户0.87万人,有力推动了非城镇户籍人口市民化的进程。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部分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不到位。
截止2014年2月盛杨苑小区、昆仑西苑小区共9套廉租住房租金欠缴金额0.86万元。
(二) 廉租住房保障审核基础工作较薄弱。
溧阳市廉租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对住房保障对象经济状况的审查,尚未建立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四、 审计建议
(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制定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要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区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解决市区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切实加强住房保障的前期审核和后续监督管理。探索保障房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配租、监督、退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筹集。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及时足额筹集住房保障资金,确保满足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的基本建设管理过程。特别是住房保障土地政策和配建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土地能满足住房保障政策,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强化对开发建设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