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科室、药检所: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运会(青奥会)将于2014年8月在我省南京市举办。根据5月16日全省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精神、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药生〔2014〕116号)和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常食药监安〔2014〕7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溧阳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溧阳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方案
溧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30日
附件:
溧阳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方案
第二届夏季青年奥运会(青奥会)将于2014年8月16~28日在我省南京市举办,作为周边城市,为了南京青奥赛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氛围,根据5月16日全省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精神、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药生〔2014〕116号)和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常食药监安〔2014〕70号)的要求,经研究,定于5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全面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监管,规范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药品说明书、标签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青奥会赛前和赛时我市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
二、治理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5月26日前)
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依据常州市局检查要点,确定我市检查重点。
(二)企业自查自纠(2014年5月26日~6月10日)
督促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含兴奋剂药品是否加注“运动员慎用”标识等内容为重点,组织全市兴奋剂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对照《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存在问题。自查要依据《2014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确保品种无遗漏。
(三)检查查处(6月11日~7月20日)
按照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检查要点(见附件1、2),对全市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格(见附件3、4、5),确保检查全覆盖。
专项治理期间,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药源性兴奋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要依《反兴奋剂条例》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未加注“运动员慎用”含兴奋剂药品的,按照《关于公布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85号),可采取加盖印章或者贴签的形式标注,必须标注方可销售,否则一律查封。
(四)督查整改(7月21日~7月31日)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保证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接受常州市局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督查。
(五)总结完善(8月29日~9月15日)
青奥会结束后,要继续强化监管,认真总结,巩固治理成果,健全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监管长效机制,并于9月10日前将辖区内药源性兴奋剂治理总结及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报送常州市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药源性兴奋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综合监管科牵头治理工作并负责组织生产、流通环节的专项治理,稽查科负责案件查处。
局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与常州市局对应处室的汇报、沟通。同时密切与卫生、体育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三)统筹安排,全面清查。统筹安排专项治理工作,整合资源,结合药品GMP、GSP检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确保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要突出重点,确保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企业不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正确处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反兴奋剂条例》和《兴奋剂目录》等法规和业务知识,确保执法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熟悉管理规定,提高公众对反兴奋剂工作的认识,为保障青奥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严格遵守新闻纪律,规范药源性兴奋剂相关事件的宣传报道。
附件:1、药品生产环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检查要点
2、药品流通环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检查要点
3、药品生产企业药源性兴奋剂管理情况检查表
4、药品批发企业药源性兴奋剂管理情况检查表
5、药品零售企业药源性兴奋剂管理情况检查表
6、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药品生产环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检查要点
一、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行为
对药品生产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取得生产资格、是否按规定渠道销售。
二、规范含兴奋剂药品标签和说明书
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凡含兴奋剂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中文字样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对含有《2014年兴奋剂目录公告》新列品种(卡西酮,4-甲基甲卡西酮,4-甲氧基甲卡西酮,ɑ-吡咯烷基苯戊酮,曲美他嗪、托伐普坦)的药品,2014年7月1日后生产出厂的必须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标识,2014年7月1日前生产出厂未按规定标注的,不得在市场流通使用。
附表: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药源性兴奋剂品种清单
附表:
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药源性兴奋剂品种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含兴奋剂药品名称
兴奋剂目录品种
辖区
备注
1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拉贝洛尔
拉贝洛尔
溧阳
盐酸拉贝洛尔注射液
盐酸拉贝洛尔片
盐酸阿米洛利
阿米洛利
盐酸阿米洛利片
复方盐酸阿米洛利片
附件2:
药品流通环节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检查要点
1.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行为
开展对药品批发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是否取得定点经营资格,以及购销渠道和票、账、物管理等情况,坚决杜绝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及不按规定渠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凭处方擅自销售兴奋剂药品单方制剂的行为,含兴奋剂药品复方制剂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
2.加强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网站兴奋剂信息发布行为的监管,开展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网站发布兴奋剂药品信息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信息的监测。对违规发布兴奋剂信息的持证网站,依法严肃处理。
3.规范含兴奋剂药品标签和说明书
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凡含兴奋剂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中文字样的,一律不得销售。对含有《2014年兴奋剂目录公告》新列品种(卡西酮,4-甲基甲卡西酮,4-甲氧基甲卡西酮,ɑ-吡咯烷基苯戊酮,曲美他嗪、托伐普坦)的药品,2014年7月1日后生产出厂的必须按规定标注,2014年7月1日前生产出厂未按规定标注的,不得在省内流通使用。
附件3
药品生产企业药源性兴奋剂管理情况检查表
检查企业: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记录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蛋肽)管理情况
是否取得蛋肽生产资格或接受境外委托生产。
询问并查看车间、仓库及出入库记录。核对《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等。
2
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否掌握蛋肽管理政策,是否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询问相关人员,查培训档案,看是否了解有关管理规定。
3
是否建立了蛋肽管理的组织机构,落实有关责任。
查看组织机构图和管理文件。
4
生产蛋肽所用原料药来源是否合法、生产过程物料是否平衡。
查看供应商资质、批生产、检验记录等。
5
蛋肽验收、入库出库手续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清晰,记录及时、准确。
查仓库记录,并与出入库手续核对。
6
蛋肽是否单独储存保管,帐物是否相符。
查仓库及记录。
7
是否有严格的蛋肽销售管理制度,是否对购买方资格进行审核。
查销售制度,查购买方资格审核流程。
8
是否按规定渠道销售蛋肽。原料购买方是否为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有蛋肽资格批发企业或出口企业,制剂购买方是否为有蛋肽资格的批发企业、医疗机构或出口企业。
查销售记录及销售手续。
9
蛋肽购买方档案是否齐全,是否有药品注册证、定点批发资格证明文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查销售记录所收载购买方档案情况。
10
是否存在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蛋肽。
查企业网站及销售记录。
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标识标注情况
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含兴奋剂药品加注标识规定。
询问,看是否了解有关管理规定。
是否有含兴奋剂药品,有多少含兴奋剂药品。
对照《2014年兴奋剂目录公告》,了解企业含兴奋剂药品生产情况。
是否按规定办理加注标识备案。
查《药品注册证》及药品说明书或标签加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备案证明。
出厂药品是否按规定加注标识。
查所有品种批生产记录,看所附标签或说明书。
如果有含《2014年兴奋剂目录》新列品种药品,2014年7月1日后生产的是否按规定加注标识。
查涉及品种批生产记录,看所附标签或说明书。
如果有含《2014年兴奋剂目录》新列品种药品,2014年7月1日前生产的,未加注标识药品是否有销往本省市场的,如有,是否按规定召回或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查销售记录,看对所有售出产品采取召回或补救措施的记录及证明材料。
检查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附件4:
药品批发企业药源性兴奋剂管理情况检查表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蛋肽)管理情况
是否取得蛋肽经营资格。
核对蛋肽经营资格证明。
是否擅自经营蛋肽。
查仓库及出入库记录。
询问相关人员,查培训档案。
查组织机构图和管理文件。
是否对蛋肽的购、销、存实行计算机管理。
查蛋肽销售开票情况。
采购蛋肽的渠道是否符合规定。
查供应商资质。
11
12
询问。
是否经营含兴奋剂药品,经营多少含兴奋剂药品。
对照《2014年兴奋剂目录公告》,了解企业含兴奋剂药品经营情况。
所经营含兴奋剂药品是否按规定加注标识。
抽查10个品种,看药品所附标签或说明书。
如果经营含《2014年兴奋剂目录》新列品种药品,2014年7月1日后生产的是否按规定加注标识。
抽查2个品种,看药品所附标签或说明书。
如果经营含《2014年兴奋剂目录》新列品种药品,且有2014年7月1日前生产未加注标识药品,是否按规定召回或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抽查2个品种,看是否采取召回或补救措施的记录及证明材料。
附件5:
药品零售企业药源性兴奋剂管理情况检查表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
是否擅自经营蛋肽(胰岛素除外)。
查货架及销售记录。
附件6:
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
检查数
一、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
家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药品
生产
企业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企业数量
检查情 况
检查企业数
发现违规生产销售企业数
含兴奋剂药品企业数
含兴奋剂药品品种数
个
检查含兴奋剂药品企业数
检查含兴奋剂药品品种数
发现未加注标识品种数
批发
药品批发企业数
具有蛋肽经营资质企业数
检查企业总数
检查蛋肽经营企业数
发现违规销售企业数
检查含兴奋剂药品批发企业数
抽查含兴奋剂药品品种数
零售
药品零售企业数
发现擅自经营蛋肽企业数
二、互联网治理情况
违规发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信息网站处理数
违规进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互联网交易处理数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