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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企业: 2014年4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企业充分了解新《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召开新《办法》宣贯会。请全市所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务必派员准时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 20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3:00。 三、会议地点 溧阳质监局五楼会议室(市南大街290号)。 四、宣贯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常州市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