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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制定2014年度溧阳市固废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例行检查要求
市环境监察大队所属各监察中队将固废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监察内容,制定环境监察计划开展例行检查,其中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检查频次为1次/月,省级重点源检查频次为1次/季,市级重点源检查频次为1次/半年,污水处理厂、化工园区内企业检查频次为1次/季,纺织印染企业检查频次为1次/半年,其它企业检查频次为1次/年。(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大队所属各监察中队)
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要求
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频次为1次/季。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打分,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科)
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源)监督检查要求
对列入重点源名单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源抽查率分别不低于50%、30%、20%。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打分,确保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合格率不低于85%,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大队)
四、固废处置利用单位监督检查要求
对全市污泥处置单位和进口固废利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频次为1次/半年。(责任单位: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科)
五、医疗废物监督检查要求
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每年组织一次的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相关行业的危险废物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责任单位: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科、市环境监察大队)
六、电镀行业排污系数调查工作
按省、市要求开展电镀行业固废产排污系数调查,6月底前年完成产排污系数调查。(责任单位: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科)
七、重点企业危险废物核查工作
按照常州市局常环防[2012]47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重点企业的危险废物核查工作,12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大队、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科)
八、二恶英污染防治工作
按上级要求完成2013年二恶英统计工作;推进重点行业二恶英污染防治,督促相关单位年内完成重点排放源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责任单位: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科、市环境监测站)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