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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
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提交的《溧阳抽水蓄能电站50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初步审查,同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500KV送出工程。具体预审意见如下:
一、同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500KV送出工程”在溧阳开展建设。该项目具体内容为:天目湖500KV变电站间隔扩展工程、500KV溧阳抽水蓄能电站~天目湖变输电线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变压器各类噪声源的控制,确保厂界环境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外的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应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满足相关标准和限值要求。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噪声、废水、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