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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决定从10月15日起组织开展秋收季节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现将《溧阳市环保局2014年秋收季节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20日
溧阳市环保局2014年秋收季节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溧阳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秋收季节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对照溧阳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4年秋收季节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溧环发〔2014〕107号)文件要求,现制定2014年秋收季节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14年10月15日-11月30日期间24小时不间断。
白天重点巡查时间为:7:00-17:00;
晚上重点巡查时间为:17:00-23:00。
二、巡查范围
全市区域全覆盖。
三、工作分工
(一)白天巡查组成5个巡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叉巡查;组建1个应急组在宁杭高速和扬溧高速溧阳段开展不间断巡查。
序号
时间
巡查区域
巡查人员
使用车辆
1
10.15-10.17
10.27-10.29
11.8-11.10
11.20-11.22
溧城、埭头
管文君、监理科(吴振宇)
苏DLE072
南渡、社渚
马力力、刘伟
苏DA657V
别桥、上黄
陈华、张翠琴
苏DLG502
上兴、竹箦
丁华、刘燕
苏DLB383
天目湖、戴埠
黄韶云、谈伟
苏DLE702
高速溧阳段
蒋杰、法制科(葛晓烨)
苏DLG509
2
10.18-10.20
10.30-11.1
11.11-11.13
11.23-11.25
蒋晶、吴雪娇
苏DLG513
林鹰、蓝浩帆
苏DA755V
邢福保、黄永妮
苏DA752V
黄韶云、审批中心(丁小松)
苏DA623V
赵永峰、管文君
苏DA557V
李明、办公室(童涛)
3
10.21-10.23
11.2-11.4
11.14-11.16
11.26-11.28
谈伟、监测站(莫永松)
蒋杰、王项民
姜伟民、固废科(吴建丰)
4
10.24-10.26
11.5-11.7
11.17-11.19
11.29-11.30
李明、姜伟民
马英敖、王项民
吴雪娇、计划科(沈科)
蒋晶、管理科(朱淑君)
注:1.各中队确定一名秸秆禁烧联络员,负责火点汇总上报等工作;2.中队巡查车辆为各中队的执法车辆,高速公路巡查车牌号为苏D-LG509;3.高速公路溧阳段巡查组负责宁杭高速上兴道口至溧阳西收费站之间、宁杭高速天目湖南道口至扬溧高速后周收费站之间高速公路上循环巡查。
(二)晚上巡查由市环境监察大队牵头,各科室配合,组织6个巡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间断巡查。
备注
薛峰、赵永峰
杨平孚、蓝浩帆
陈虎、蒋杰
金程、马力力
叶科、姜伟民
徐剑云、计划科(沈科)
李志洪、蒋晶
车新年、万军
石华、谈伟
何俊杰、马英敖
史益俊、固废科(吴建丰)
卞建强、管理科(朱淑君)
陈华、监测站(莫永松)
李明、审批中心(丁小松)
王项民、办公室(童涛)
邢福保、监理科(吴振宇)
管文君、法制科(葛晓烨)
葛振寅、丁华
注:1.每组巡查组第一名人员为组长,负责本组的巡查及数据上报等工作安排。
2.车辆原则上按安排执行,夜间巡查结束后将车钥匙交与门卫黄师傅处。高速公路巡查车牌号为苏D-LG509。
3.照相机和电筒由各组内监察人员准备。
(三)汇总上报 由市环境监察大队综合科负责巡查及处置情况的汇总上报。
(四)人员值守值班电话为0519-87112369。值班人员在接到有关秸秆焚烧投诉或上级环保部门通知后,需立即通知所属区域的巡查组前往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巡查组按时对所分配工作区域实施全覆盖全天候巡查,做到晴天查火点,雨天查痕迹。
(二)各巡查组(除高速公路巡查组)负责对巡查区域火点进行现场拍摄取证(请巡查人员正确调校数码相机时间),发现火点时,立即通知所在镇区负责人派人到场处置,并按照要求记录镇区人员到场处置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
(三)高速公路巡查组负责在高速公路上对高速公路沿线区域进行循环巡查,发现火点立即通知所在镇区负责人派人到现场处置,并通知巡查组对火点情况进行拍摄取证。高速公路巡查组人员一是要确保安全;二是巡查过程中请携带导航仪和地图,并对沿线区域提前进行熟悉,提高确认火点位置的准确性。
(四)每个巡查组需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每天巡查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白天巡查组每天上午8:30分前将前天日间巡查及处置情况汇总后报市环境监察大队综合科;晚上巡查组每天上午9:00前将夜间巡查及处置情况汇总后报综合科。综合科于每日上午10:30之前将全市秸秆禁烧巡查及处置情况和上级环保部门通报情况汇总后以日报形式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人民政府,同时每周编制一期秸秆禁烧工作周报,介绍其他城市秸秆禁烧工作经验、各镇火点汇总排名、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等。
(五)各巡查组需认真做好巡查和处置情况的台账记录(纸质和电子稿)。各中队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白天巡查组每日所拍现场火点照片按镇区、日期进行归纳汇总(火点照片名统一改为**镇年月日时分,例如**镇201405150804,表示是**镇2014年5月15日8点04分拍摄的火点,并和火点记录一一对应),建立电子档案,并于巡查工作结束后汇总好报至综合科(纸质记录和电子档案);夜间巡查组第一名同志为组长,负责安排夜间巡查组的火点汇总及上报。
(六)请各巡查组在巡查期间按时到岗,认真开展巡查监察工作。对发现连片燃烧影响主要公路运输安全,或影响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安全,或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应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汇报。
附件1:溧阳市环保局“2014年秋收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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