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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溧阳市依法行政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突破年”等中心工作,密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方向,大胆实践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深化审批改革,进一步减少(归并)服务项目,压缩服务时间,降低服务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工商注册登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推进政府管理由重事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
2.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依法有效协调、解决社会问题。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
3.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在事务性管理服务方面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4.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镇延伸工作力度,推进乡镇综合执法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范控制。加大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全面落实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工作机制。
5. 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市镇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中心”审批与网上审批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审批项目运行机制,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构建以人为本、上下联动、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形成“12345”服务热线与网上审批服务、服务大厅“三位一体”联动互补的政务服务格局。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6. 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重要环节。明确决策主体、决策实施单位职责,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适时开展后评估。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
三、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7. 突出制度建设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实际需要作为政府制度建设的根本依据,通过制度建设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科学发展。关注热点,解决难点,对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政策文件优先立项、优先起草、优先审议。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
8.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等问题,结合文件清理,进一步深化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建设规范性文件信息库,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制约
9. 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以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坚持把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着力在行政审批、“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对于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落实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继续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向镇、村延伸工作。
10. 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指导和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健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探索开展在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工作。
11. 深化行政指导。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改进执法方式,在执法程序中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汇总行政指导典型案例,探索行政指导绩效分析评估工作。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在行政指导工作中善于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自律和引导作用,扩大行政指导的影响范围和整体效应。
12. 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政府法制监督、行政监察与司法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健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3.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合理统筹行政复议资源,提高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加强复议决定书的释法说理,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4. 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抓住重点、注重实效,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工作规范。探索在信访接待中心等服务场所设立行政调解接待窗口,具体负责对涉及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调解的接待、受理、协调、处置、交办和督查督办。公安、人社、国土、环保、住建、农工办、工商、质监、物价等有明确法律职责、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六、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5.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全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依法行政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快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
16. 加强和改进法律学习培训。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把学习国家、省和市重大改革发展部署的法律政策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增强集体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落实政府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
17. 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广泛宣传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全面展示依法行政工作成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推出一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