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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1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工作。现将《2014年溧阳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溧阳市粮食局
2014年4月3日
2014年溧阳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推动粮食企业提高库存管理水平,确保“保供稳价”宏观调控目标的实施,根据省粮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粮检〔2014〕3号)和常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4年常州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常粮监检〔2014〕30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4年全市粮食库存专项检查,特制定《2014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所有国家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委托储存粮由委托单位统计上报,本级备案)。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等。
(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纳入检查范围粮食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要将2013年新收购的中晚稻质量安全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3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实2013年度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国家最低收购价粮保管费的拨补情况。
(五)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一是资格资质情况。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具有资格的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仓储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六)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情况,对执行2013年中晚稻和秋粮收购政策形成的库存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以2014年3月25日为检查时点。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组织各收购粮库自查,市局对自查情况将进行督促。常州市粮食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省联合检查工作组,以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复查。
四、检查进度安排
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分为四个阶段开展,分别是工作准备阶段、督促企业自查阶段、市级抽查省级复查阶段和汇总整改阶段。
(一)工作准备阶段(3月19日--3月24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库存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粮食库存分解登统、人员培训、检查器具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被检查单位落实好自查人员、仪器、粮堆整形、统计账表等编制工作。库存检查期间,全市公开设立库存检查投诉、服务电话(0519-87671803),受理业务,提供服务,接受监督。
(二)督促企业自查阶段(3月25日--4月7日)3月25日至4月7日,市粮食局会同有关单位督促指导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库点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查工作必须做到“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自查工作要认真梳理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到查缺补漏,整改到位,同时规范编制相应工作底稿等账表资料,于4月7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并附库存检查有关表格、工作底稿及检查结果汇总报市粮食局。
(三)市级抽查及省级复查阶段(4月8日--4月18日市级抽查,4月19日--4月25日省级复查)在规范整改,确保粮食储存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巩固清仓查库成果,局和公司分别做好迎检工作。常州抽查期间,开展地方储备粮的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公司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汇总报告阶段。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特别是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查明原因,及时拿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切实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4月18日前向常州市粮食局上报自查工作报告,并做好相关库存检查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组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市201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认真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安排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费用保障到位,确保检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和检查结果真实准确。检查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自查的督导,组织好行政指导工作。通过检查抓好整改,把整改工作贯穿到检查的各个环节,既要真实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要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企业粮食库存管理水平的提升。对库存检查结果严格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和发现的问题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三)保障检查经费。对检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统筹安排工作经费,保证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四)严明各项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次库存检查工作。
(五)做好行政指导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指导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的要求,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确保库存检查顺利圆满完成。
(六)落实保密措施。粮食库存属于国家保密范围,各级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所有检查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附件:1.2014年溧阳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2014年溧阳市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分工表
3.2014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1
2014年溧阳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汤敏骅 溧阳市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 芮志福 溧阳市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 黄俊立 溧阳市财政局经检科科长
程 成 农发行溧阳支行信贷员
黄和仙 溧阳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陈金龙 溧阳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科长
陈 超 溧阳市粮食局购销储备科科长
张君林 溧阳市粮食局产业指导科科长
余菊凤 溧阳市粮食局财务科科长
李国忠 溧阳市粮食购销公司业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芮志福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实物组、会计组、统计组、仓储安全组、质检组、后勤组等6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粮食库存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李国忠负责购销公司自查汇总上报工作。
附件2
2014年溧阳市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分工
主 任:芮志福
实物质量组:★陈 超 陈金龙 张维新
会 计 组:★余菊凤 董献朝 张素芳
统 计 组:★丁 黎 吴 军 徐 巍
仓储安全组:★张君林 缪武保
质 检 组:★邬长美 蒋 涛
后勤保障组:★黄和仙 史锁斌
实物组工作职责: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质量、品种、性质情况,以及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对库存粮食进行逐库逐仓测量,计算粮食库存实物,确保粮食库存测量计算准确无误。
会计组工作职责:重点检查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的情况,核实2013年度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的拨付使用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等情况。
统计组工作职责:重点检查统计账与保管账的平衡,并规范编制相应工作底稿等账表资料和检查数据录入。
仓储安全组工作职责: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库存粮食的储存安全检查、粮食收购资格及落实保密措施。
质检组工作职责:负责粮食质量检查和质检报告的整理工作。
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负责本次库存检查的后勤保障工作。
注:打“★”人员为小组负责人
附件3
2014年溧阳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计划表
项目
时间要求
主要工作任务
备注
一、准备检查阶段
3月19日-3月25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3月25日前
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库存检查精神,部署本市库存检查工作并明确工作要求。
公布全市库存检查投诉举报电话和政策服务电话。
督促企业做好帐表、器械、货位、资料、人员、检查用具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
3月26日
-4月8日
做好会统业务,督促企业按3月25日结报日统计上报
3月29日前
企业组织逐仓查库,核对各类账表,编制查库工作底稿
4月3日前
完成企业自查,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并附库存检查有关表格、工作底稿及自查汇总报表报市粮食局
4月8日前
三、本级督查及工作总结阶段
4月9日-18日
市粮食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
4月10日前
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总结上报常州市粮食局
4月18日前
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四、市级抽查省级复查阶段
4月11日-25日
4月11日-4月18日迎接常州市级普查,4月25日前迎接省级联合检查组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