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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14】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7月中旬至9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区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南京青奥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赵明任组长,景茂松、彭洪伟、任副组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消防、民爆、农业机械、水利、电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今年以来事故多发地区、行业领域和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四、工作步骤
7月中旬至9月底,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7月15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并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基层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提炼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五、重点行业的检查分工。
(1)、道路交通安全。由镇交警中队牵头负责,交管所配合。重点检查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渣土车、搅拌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集中规范整治电瓶车、助力车、厂车、校车、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加大事故多发路段、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占道停车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加强高温季节城市公交车辆安全检查和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技能、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情况等。
(2)、水上交通安全。由交管所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检查是否落实汛期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是否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档案及巡查台账,是否对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是否组织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船舶的安全性能装置是否定期检测检验,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3)、建筑施工安全。由建管所牵头负责。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私建滥建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经检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4)、城市及长输燃气安全。由建管所牵头负责,安监、质监、派出所配合。重点检查长输川气及市政燃气管网安全保护、定期巡查、巡检工作情况等。同时,要加强地下管线的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建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或侵入管道安全控制范围等安全隐患,坚决打击破坏地下管线安全管理保护标识和违法、违章占压管网及违法、违规开挖工程等影响地下管线正常运行的行为。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镇派出所、交警中队配合。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及管线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氮、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情况和排查治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6)、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冶金、建材、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熔融金属吊运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的重点检查。检查督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7)、职业健康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实施情况;工矿商贸生产经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情况,企业职工危害申报、落实现场检测、员工体检和危害因素告知情况等。
(8)、消防及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教育、民政、文广体、安监、质监、城管配合。重点检查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是否摸清楚底数,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巡查,是否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及隐患台账,对事故隐患是否跟踪监督整改到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挂牌督办等。要以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新一轮的消防安全大排查,要对商场(市场)、商住楼、网吧、饭店、旅游景点、车站、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城市广场、大型集会等场所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安全出口、应急预案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突出对小型休闲娱乐场所、网吧、歌舞厅火灾隐患的整治,坚决查封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拒不整改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场所。
(9)、校园、校车安全。由镇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公安、交管、食品药品监管、安监配合。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情况;校园用电设备、教学设施、体育健身场所及器材、压力容器及实验室等安全管理和校舍维护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在防火、防盗、防毒、防自然灾害、食品安全等方案安全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值班值宿制度情况等。
(10)、特种设备安全。由农经站牵头负责,安监配合。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情况及相关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突出对全镇锅炉、压力容器等高危场所、设备的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和办理使用证或换证,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等是否完整规范;严格检查电梯使用单位是否与有电梯安装、维保资质的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协议(合同),是否按规定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乘客须知等。
(11)、农机安全。由水利站牵头负责,派出所配合。重点检查对农用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对农用车辆及驾驶员建档管理,是否严格农用车的上牌入户手续,是否按规定对农用车进行年度检验,对伤亡事故是否有瞒报、迟报现象,对违法违章车辆及驾驶员是否依法进行处理;道路现场检查农用车是否违章载人、超速超载、违法违规上路等。
(12)、电力安全。由供电所牵头负责。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情况;有无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防雷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装置,各种电力线路、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架设,运行记录是否健全有效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结合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求推进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各类突发事件,各相应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注重协调配合,强化统筹兼顾。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动做好牵头组织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参与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和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打击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严格检查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大的努力,全方位地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做到责任“零缺位”、隐患排查“零漏洞”,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单位,要挂牌督办、动态跟踪、加强督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报请关闭取缔;对于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泛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开辟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专栏,跟踪报道、曝光被整治对象,进一步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检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五)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工作成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以及互查等多种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于7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9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均含电子文档)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殷建国 电话:15906142368
电子邮箱:514017451@QQ.com
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