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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防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防(人防)建设目标责任制,推进我市镇(区)民防(人防)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市民防(人防)建设整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对2014年度镇(区)民防(人防)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1、配合市民防局对已建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监督检查情况;
2、熟悉人防结建政策,协助市民防局做好辖区内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筹集情况。
(二)指挥通信建设
1、防空警报建设及警报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情况;
2、落实城市人口疏散与接收安置“三对应”工作情况;
3、建立完善镇(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情况。
(三)宣传教育
1、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2、开展民防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
3、配合做好属地中学生《民防知识》教育情况;
4、信息报送和撰写民防(人防)工作调研文章情况。
(四)内部管理
1、工作、活动制度建立完备情况;
2、工作活动台账资料建立完善情况;
3、办公秩序及“准军事化”建设情况;
4、自身建设情况。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由市民防局统一组织,年终考评。实行镇人防办自评与市民防局考评相结合,重点工作考核与经常性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市分管领导审核,并通报各镇(区)人民政府。
三、考核要求
(一)各镇人防办要对照全年目标任务,研究制订各项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各镇人防办在确保全年基本工作完成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工作,确保人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考核过程中市民防局各科室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考核过程中不迁就、不照顾、不搞人为平衡。
附件:《溧阳市2014年度镇(区)人防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溧阳市民防局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溧阳市2014年度镇(区)人防工作考核评分表
类 别
考核项目
分 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 注
基 本 工 作 考 核
人防工程
2
0
分
1.配合市民防局对已建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监督检查、标识标注到位得10分。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有一起扣2分。
2.全面跟踪掌握本镇(区)民用建设及地块开发情况,协助好市民防局开展镇人防工程建设和筹集人防建设基金工作的得10分。对地块开发情况掌握不全面的,未能积极协助市局开展镇人防工程建设和筹集人防建设基金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指挥通信
26分
1.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到位,试鸣效果良好,无故障得10分。维护管理不到位的;试鸣效果不好的;发生故障的有一起扣2分。
2. 落实城市人口疏散与接收安置“三对应”,建立台账资料得8分。接收安置工作落实不到位视情扣分;台账资料不完整的适当扣分。
3. 建立镇(区)人防组织指挥机构得8分。组织指挥机构未建立或责任不明确的视情况扣分。
宣传教育
24分
1.组织开展民防志愿服务活动全年不少于二次得4分。民防志愿者服务队未调整的视情况扣分,开展民防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少一次扣2分。
2. 经常性组织对辖区所属人员民防(人防)知识宣传教育的得4分。不组织或很少组织辖区所属人员民防(人防)知识宣传教育的视情况扣分。
3. 完成对民防志愿服务队员一次民防(人防)知识培训得4分。未完成的扣4分。
4. 利用镇、社区宣传阵地组织民防(人防)知识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的得4分。宣传开展不力的视情况扣分。
5. 配合做好属地中学生民防知识教育得4分。没有及时配合好的扣1分。
6. 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撰写一篇以上民防(人防)工作调研文章的得4分。信息报送量不足的扣1分。没有撰写人防工作调研文章的扣2分。
内部管理
30分
1.建立镇人防工作记事台账(镇人防工作综合记录本)得10分。主要记录内容为党政会议研究人防工作,各类宣传教育,专业队伍组建训练,镇人防工作检查,人防调查研究,召开人防工作会议,参加学习、培训及重大活动等等有关情况。台账建立不完整,记录内容不全、不规范的适当扣分。
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资料归档齐全、规范得8分。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分别扣4分,资料归档不齐、不规范的适当扣分。
3.警报器设备设施操作管理人员确定,责任明确,维护管理、使用制度落实得8分。没有确定操作管理人员的扣2分;维护责任,管理使用制度不落实的适当扣分。
4.有关疏散、应急等方案制定到位得4分。.方案制定不到位的适当扣分。
以上考核内容扣分最高不超过该单项计分。
创新工作考核
(一)参加常州、溧阳市民防局组织的重大活动,配合到位、组织严密、效果良好的每次加5分,最多加10分。
(二)镇(区)人防办主任亲自为民防志愿者服务队或中学生授课的每次加5分,最多加10分(查看实际上课台账)。
(三)专题组织人防讲座等重大活动的加10分(需提前上报市民防局综合科)。
(四)其他有关人防的创新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适当加分。
合 计 得 分
备注:市民防局各科室依据考核细则,明确相关考核要求,并做好台账记录,为年度综合考核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