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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批示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溧安[2014]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精神,把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全市“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针对人防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特点,深入排查整治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进一步增强抓安全的责任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平安溧阳”建设创造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重点检查在建人防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维护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人防工程责任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 “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见附件1)。
(二)人防工程责任单位是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人防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见附件2)。
(三)在建的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是本次大检查的重点。
1.在建人防工程建设
(1) 人防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责任是否明确。
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是否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是否及时向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是否施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是否立即制止;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防办等部门报告。
(2)施工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措施和检查制度;在工程开工前,是否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是否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劳动环境、作业条件、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否按规定安装搭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是否落实了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是否作好了应对夏季高温、持续暴雨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准备工作;施工现场是否在入口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砌设施工围墙,实行封闭作业;是否要求工人超强度生产施工;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抢险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等安全问题立即处理;对不能处理的,是否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整改,记录整改情况;是否对全生产技术资料进行建档造册,由专人管理,做到完整、真实。
(3)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是否根据人防工程特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对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是否按照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评审组形成一致意见后的方案组织实施;是否安排专职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现场监测、监督。
2.平时利用的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分工是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维护管理所需资金、物资准备是否充分;防火、防爆、防有毒有害气体、防坍塌、防雨水倒灌等措施是否可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通道是否畅通;通风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指示标识是否完好齐全;用电设施、电器、线路是否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是否符合要求。
四、组织原则和责任分工
市民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集中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结合本局实际安排和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市民防局负责市本市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由市人防工程管理处负责;在建人防工程由工程科负责。
(二)人防工程各参建单位、所属单位、管理单位、经营使用单位是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检查形式
(一)单位自查。人防工程各参建单位、所属单位、管理单位、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与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二)人防部门专项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人防部门将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全过程跟踪责任单位和人员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时间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1日)。
(二)人防部门专项检查(5月12日至6月2日)。
(三)各单位总结阶段(6月3日至6月15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领导要紧密结合本单位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带头开展大检查、督查,发现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敢于碰硬,强力整治。各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要把检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死角,敢抓敢管,严格执法;把检查工作重心放在“事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采取“零容忍”,坚持以“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强力整治,做到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留情面,坚决查患于细微,治患于萌芽,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四)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市“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相结合,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合力,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
(五)认真总结,巩固提高。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找和剖析,并及时制定改进和提高的相应办法,加快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人防工程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表
附件2.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自查情况表
溧阳市民防局
2014年5月7日
溧阳市民防局 2014年5月7日印发
附件1
人防工程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
自查项目
自查情况
备注
是
否
1
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3
是否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4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5
是否开展 “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
是否做到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7
是否做到行业领域的全覆盖
8
是否组织行业内安全专家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进行会诊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附件2
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自查情况表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
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置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安全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
安全设施是否按“三同时”规定执行
10
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
11
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2
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是否定期进行检测
13
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运输工具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
14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5
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16
生产、经营、储备、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17
生产经营产所和员工宿舍是否符合疏散,是否封闭、堵塞生产经营产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8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9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20
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1
是否与承租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2
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按规则佩戴、使用
23
是否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24
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公开安全生产承诺
25
是否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6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7
是否瞒报过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