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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防宣传信息工作,完善宣传信息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信息宣传工作的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动手、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全面、及时、客观地反映我市民防建设情况,确保党政信息、新闻报道、调研材料的质量,提升我局信息宣传工作水平,根据常防〔2013〕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修定本意见:
一、建立领导小组。市民防局成立民防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董卫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张国忠、许兴健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年度民防宣传信息工作计划和要点,对宣传信息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沟通、督促、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建立考核机制。干部职工每人每月结合工作写信息报道不得少于一篇,由综合科负责登记统计,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的条件之一。
三、严格报审制度。上报信息和向各新闻媒体投稿,需经综合科审稿,由分管领导签发,由综合科统一按程序上报。
四、建立激励机制。
(一)计分标准
1、被溧阳市政府网站采用,每篇得1分;
2、被《溧阳信息》、《溧阳时报》采用,每篇得2分;
3、被常州市《民防信息》和常州市民防局网站采用,每篇得2分;
4、被省民防局江苏省民防局网站、《江苏民防信息》和《江苏民防》杂志采用,每篇得5分;
5、被国家人防办《国家人防信息》和《中国人民防空》杂志采用,每篇得10分;
6、获市级以上领导圈阅、批示或转发的优质信息,在以上计分的基础上增加50%;
7、宣传信息同时被国家、省、市录用后不得重复计分,以计最高分为准。
(二)统计办法
1、民防信息宣传考核采用年度累计积分办法。
2、录用的信息、稿件由综合科负责登记,年终经综合科统计后,报局长办公会审核,并根据名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溧阳市民防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