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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和常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全市警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八周年,我们建议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我市市区及戴埠、天目湖、南渡、社渚、上兴、竹箦、别桥、埭头、上黄镇与常州市区同步鸣放防空警报信号。
为使全市人民群众听到防空警报信号后不致惊慌,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要求,提前五日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发布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并结合警报试鸣,组织部分社区的居民进行紧急疏散演练,以提高广大市民的防空意识。
当否,请批示。
溧阳市民防局
2014年10月10日
(联系人:汤茜婷 联系电话:0519-8720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