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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规模大的科技基础设施,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创业环境,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省级、常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研究,决定开展溧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指导性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
围绕市科技工作重点任务,通过政府引导,产学研紧密联合,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创新、产业化”的中间环节,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建立成果转化所需系统集成的工程化验证环境,推动具有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增强我市产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支持积极性高和基础条件好、研发投入大、研发方向明确的企业挂牌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导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市“双百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大中型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或民营科技型企业,与国内高校院所有实质性合作(附合作协议),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2、符合“五有”(有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投入、有研发装备、有特色业务)条件,并在我市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技术领先的优势和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项目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位。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4、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新增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组建后,其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5、优先支持已建有研发机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支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市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双百企业、市级以上民营科技型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包括:溧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经各镇(区)审核后会同电子版一起报送到溧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
3、截止时间: 2014年3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结合实际,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溧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科
电 话:87172810 QQ:1226374244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