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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苏民救〔2013〕11号、苏财社〔2013〕2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拨给各镇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52万元。
此款主要用于解决困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等方面问题。各镇要做好困难群众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需救助人口台账;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优亲厚友、平均分配;要重点向农村散住五保老人和孤儿、重病对象等特困家庭倾斜。
请各镇切实做好冬令、春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并将此次救济款发放情况(附发放人员花名册)及时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救灾科。
附:2013年各镇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分配表
溧阳市民政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