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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各社会福利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溧安〔2013〕2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含敬老院,下同)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的必要性
近年来,各社会福利机构为提升我市社会福利服务能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社会福利机构在管理等方面尚存在薄弱环节,人员的安全意识尚不够强,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入住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入住老人创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安全管理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全市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任务是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提升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的重点包括: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取暖、电器等安全使用状况;饮食卫生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等。
三、检查步骤和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市民政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附件一),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于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市民政局将于1月10日后联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进行督查。
四、整改措施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上有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疏忽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检查表》
溧阳市民政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