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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苏民财【2014】2号、苏财社【2014】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拨给各镇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50 万元。
此款主要用于解决困难群众春荒、夏令期间生活等方面问题。各镇要做好困难群众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需救助人口台账,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优亲厚友、平均分配;要重点保障低保、特困群众家庭的基本生活。
请各镇切实做好春荒、夏令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并将此次救济款发放情况(附发放人员花名册)及时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救灾科。
附:2014年各镇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分配表
溧阳市民政局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