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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民政工作立足“现代民政转型启动年”的定位,以构建“和谐民政、有为民政、满意民政”为主线,以“惠民生、聚民利、解民忧”为工作重点,突出“济贫解困保稳定、固本强基重民生、抢抓项目促和谐、创先争优树业绩”的主题,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3年工作情况
(一)为民解困,保障民生,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得到加强。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今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加强低保动态管理,1至10月份共新增低保对象213户、511人,退保441户、1116人,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231户、11959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74户、1245人,农村低保对象5557户、10714人,1至10月份共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2786万元,预计全年需发放低保金3400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对象“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金和节日慰问补助金共390.05万元。同时,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创新操作办法,首次实现了社会力量的长效监督机制,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变短期公示为长期公示;首次建立了城乡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即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近亲属申请和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备案登记,有效防止了人情保和关系保;首次明确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大病低保对象的特殊关怀,每月按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二是五保供养工作稳步推进。规范了五保对象审批程序,今年全市共新增农村五保对象48人,取消30人。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981人,其中集中供养798人、分散供养1182人,全年预计发放五保供养经费900余万元。发放五保供养对象春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63.63万元。围绕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建设标准,开展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三是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发放了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金191.11万元。组织开展了5.12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发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画35套,宣传小册子2000余本。指导溧城镇阳光、砻坊场社区积极开展“江苏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了省厅对我市2012—2013年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四是慈善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制定出台了《溧阳市慈善总会2013救助工作方案》,全年围绕助医、助学、助残、助孤、助老、助困等方面安排慈善救助资金1460万元。积极部署“慈善一日捐”活动,预计全年需募集慈善到帐资金1700万元。顺利完成了2012年慈善总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全面审计工作。五是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实施。出台了《溧阳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从2013年10月1日起,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三无人员、低保边缘对象及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对象医疗救助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年度封顶线也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同时将门诊与住院合并救助,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
(二)拓宽领域,造福于民,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孤、老、残保障工作得到加强。从2013年1月1日起,分别提高全市散居和机构养育孤儿保障标准到每人每月750元和每人每月1260元,今年共新增孤儿5人,退出孤儿保障8人,目前全市共有孤儿168人,全年共发放孤儿保障金150.75万元。发放孤儿元旦、春节节日补助金1.66万元。从2013年1月1日起,同步提高城乡重残人员救助标准到每人每月420元, 1-9月份全市共新增重残救助人员700人,取消259人,目前全市共有重残救助对象5434人,一至三季度共发放重残救助金1822.2万元,预计全年需发放重残救助金2500万元左右。1-9月份共为2.4万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1204.9万元。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显成效。一方面继续推动建立以各镇敬老院为基础的区域性养老中心,推进“一院两制,以院养院”模式,广泛开展社会寄养服务;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今年新建养老机构1家,新增床位约200张,同时,认真落实相关补贴以及优惠政策,今年共为275张养老机构床位发放床位补贴82.5万元。此外,协调落实了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即将开工建设。三是福利彩票销售力度增强。截止9月底,我市共销售福彩7291万元,已完成全年奋斗目标的75%,共筹集公益金656万元,为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四是救助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充分发挥民政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开展主动救助,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3人次,其中安置智障和精神病人等11人次。目前,市救助站工程已完成装修工作,接下来将进行设备购置和人员配置,预计10月底即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依法自治,强化功能,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
一是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召开了全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目标和思路,研究、部署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完成了《关于部分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建立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自然增长机制的建议》两篇调研论文。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和服务,制作了社区台账规范化模板,完成了《村(居)民代表会议记录》、《村(居)务公开台账》、《民情日记本》等相关材料的设计和印刷工作。此外,做好全市第十届村委会和第五届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社会组织管理取得新突破。积极筹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30万元,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项目,首次创新开展了公益创投活动,我市选送的“爱心馄饨”敬老行、亲情服务驿站等8个优秀创投项目入选常州市级公益创投活动。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建设服务年活动,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塑造服务品牌。同时,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目前我市共有396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29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0家,备案基层社会组织1230个,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34个。
(四)服务军队,巩固国防,双拥优抚安置硕果累累
一是双拥共建工作卓有成效。扎实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召开了双拥模范城创建六连冠动员大会,完成了双拥模范城创建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专题片的制作以及双拥大道、双拥广告牌的建立。春节、八一期间,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和座谈活动,组织各类走访慰问活动43场次,发放各类慰问品(金)360余万元。确定2013年实事拥军项目 8个,共计投入资金103.2万元。二是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按照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上半年下拨优抚经费和优抚对象节日生活补贴1500余万元。为813名已故复员军人、老残疾军人配偶发放定期生活补助390余万元。为4370名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费291余万元。组织参加国防施工的160多名退伍军人进行了矽肺摄片检查。开展优抚“双百工程”,确定住房困难帮扶对象17户、就医困难帮扶对象21人、扶持致富项目33个,下拨经费55.5万元。三是安置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今年共接收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13年春季转业士官389人。按照城乡一体化标准,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1323.54万元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5余万元。认真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训人数达到应参训人数的92.7%。
(五)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殡葬改革加速推进。市级骨灰堂一期工程主体结构建设已经完成,下一步将进行室内装璜和骨灰存放架的安装。出台了《溧阳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免除办法》,并于2013年9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四类对象实行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最高免除限额达1700元。投入约225万元购置了15辆殡仪专用车。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得到加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地名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上半年共命名住宅小区7个,更名道路及桥梁3个。完成了中关村大道的路牌设置工作。开展了全市9个边界界桩的巡查工作,并签订了《2013年度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护协议》。三是婚姻和收养登记规范运行。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852对,离婚登记837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155件,登记合格率达100%。同时配合计生部门认真做好免费婚检工作,婚检率达92.5%。办理收养登记26件,登记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