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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财政所:
为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医疗、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和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经研究,现将2014年上半年优抚经费 3210000 元下达你镇,其中:优抚款 2410000 元(包括医疗、生活困难补助,临补人员名单附后,医疗报销按照溧政发[2013]122号文件规定与新农合“一站式”同步结算)、陵园建设 800000元。
该经费主要用于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医疗补助,各镇应专款专用,并于“八一”前及时兑现发放,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特此通知。
溧阳市民政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