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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根据溧阳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溧民发〔2014〕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溧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是社会组织评估期间的非常设机构,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审核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姚觉成 溧阳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芮鸿伟 溧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委 员:王小东 溧阳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史健勇 溧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副科长
杜春生 溧阳市体育总会秘书长
费玉红 溧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副部长
徐建忠 溧阳市工商业联合会联络科科长
丁月辉 溧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胡 萍 溧阳市妇女联合会组宣部部长
范静怡 共青团溧阳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狄桂英 溧阳市溧城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学琪 溧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 管理科科长
评估委员会成员将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作适当增补。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评估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潘学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所属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