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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国函〔2014〕97号)明确,自2014年起,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为确保首个“扶贫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扶贫日”的活动主题是“邀你一起,扶贫济困”,重点是关爱城乡困难老人。
二、活动内容
1、对60周岁以上患重病、重度残疾、留守生活困难老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2、对特困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3、对“一门受理”窗口和“救急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相关要求
1、困难老人的慰问活动由市民政局组织爱心企业代表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实施,凡符合困难老人条件的对象,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病历依据、残疾证等复印件,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后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上报市民政局。上报时间:2014年10月14日前。
2、特困群众走访慰问活动由各镇组织实施(慰问形式和金额由各镇自定),各镇要对本镇范围内的特困群众进行一次普遍走访慰问,同时还可结合实际,引导本镇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对本镇、村(居)困难群众进行帮扶。走访慰问时间:2014年10月17日前。
3、各镇要全面建立一门受理窗口,真正做到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4、各镇要高度重视首个扶贫日活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形式,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扶贫日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并将本镇扶贫济困典型事例和案例于10月22日前上报市民政局。
附件1:《溧阳市困难老人生活补助审批表》
2:《溧阳市生活困难老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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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