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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民生幸福,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一)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整合司法行政职能,成立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拍摄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题片。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建成了社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30个,律师每月15日到工作站坐班,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15”期间,组织全市百余名律师,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及宣传活动。引导资深律师在市信访接待中心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公益律师团”的建设,与妇联联合组织开展“家家学法、户户平安”系列法律知识讲堂,举办婚姻家庭类法制培训讲座12场。开展了“法润溧阳春风行动”“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月”等活动,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义务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结对帮扶,活动中,共开展各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72次,举办法律服务公益活动 57场次,提供减免收费法律服务 322人,办理损害赔偿、劳动工伤等司法鉴定申请事项73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345次。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预计全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超7000件,担任法律顾问976家。
(二)推动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引导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做好与全面深化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开展以服务全市“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为主题的五大行动,重点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展“百名律师进千企”、“律师专业团队巡诊行”、“法律服务集中服务月”等活动,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为我市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全市律师半年来多次深入到上上电缆、金峰水泥、国信蓄能电站、新时代控股等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累计解答法律咨询230余次,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宣传法律法规,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三)增强法律援助惠民成效。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落实“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在总工会、市看守所新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规范化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简化了法律援助审批程序,优化了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质量,通过建立案件质量监管常态机制和专业化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在省厅组织的办案质量检查中,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100%。法律援助中心解答热线电话、接待来访群众5600余人次,办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942件,同比增长60%以上。
(四)不断拓宽公证业务。公证处在开展常规业务的基础上,积极介入土地拍卖、挂牌交易、司法强制拆迁、网络侵权、申报吉尼斯纪录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继续推进公证绿色通道建设,实行周六值班制度,推行了“公证九项惠民服务”承诺,开展了“公证助残月”活动。办结各类公证事项约3100件,同比增长4%左右。
(五)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开展了“律师服务管理创优年”活动和“公证服务提升年”活动。建立了律师违法违纪记录制度。严把队伍准入关,关心新律师的成长,对新申领律师助理证、实习律师证、专职执业证人员,通过谈话、新老律师座谈会等形式,认真了解其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情况,确保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主动了解掌握律师在执业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听取对律师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律师执业创造宽松的环境,与市人民法院就加强律师和法官职业共同体建设出台若干意见。目前,全市10家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114名,实习律师22名。
二、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
(一)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坚持每季度分别召开一次各镇和各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议,分析全市的矛盾纠纷情况,提出工作对策。组织和督促各镇司法所认真开展“春节”、两会、“青奥”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着重抓好重点人头、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镇区零报告制度。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深化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市级调处中心直接调处领导交办、疑难复杂等纠纷37件。着力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全覆盖、重攻坚”行动。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
(三)专业调解组织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接待医疗纠纷来访329批次1175人次,调解纠纷49件,保险理赔233万元。婚姻调解室成功调解准备办理离婚登记的近200对,我市离婚登记人数继续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交通事故调解室共调解纠纷419件,涉及赔偿标的400余万元。
(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分两批对全市村(社区)、机关、企业等300余名调解员,重点加强土地矛盾纠纷、劳动法等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和实务水平。
三、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一)完善了普法机制建设。以“法治溧阳”建设为目标,构建了“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对全市各单位普法联络员进行了调整,完善了普法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召开了镇(区)法制宣传工作推进会,就镇区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起草和下发、第十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法制副村长”工作和优秀案例的收集整理、法治文化“一镇一品”建设和基层普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了镇(区)普法工作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依托溧阳普法工作群、大学生村官普法群平台开展宣传,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溧阳市人民政府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先进单位。
(二)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工作。一是开通普法微博。年初,在新浪、腾讯开通了溧阳普法微博、溧阳普法微信,截止目前,溧阳普法微博共发布(或转发)信息360条。二是利用网络等载体宣传。依托《溧阳普法网》开展普法宣传,上传各类文章、信息1000余篇,图片200余幅;上传优秀普法动漫5个,普法微电影2个,《溧阳新闻》中的普法新闻50个。网站点击率突破600万人次。三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今年1月在溧阳电视台生活资讯频道开播了《方圆之间》普法专栏,播放普法短剧和法制公益广告等内容;在溧阳时报开设了2期普法专栏,宣传普法工作动态。四是加强对学生的普法宣传。普法办会同教育局等单位,在埭头中学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会。在全市教职工、小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初级中学学生中部署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五是开展法律咨询宣传。围绕“法润溧阳春风行动”,利用普法惠民村村行、三下乡、科普宣传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深入农村、广场、工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法制竞猜、咨询解答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基本完成了天目湖桂林村法治文化家园的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市国税局报送的作品《摊上大事了》荣获大赛微电影类三等奖,为常州地区唯一获奖作品。李家园村法治文化长廊,荣获第二批“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市公安局交通主题公园、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市看守所法治文化长廊,荣获第二批“常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四)深化基层民主创建活动。第六批常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顺利通过检查考核,我市18个村、21个社区获得了正式命名,8个村、3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各村(居)全部建设成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30%以上。
四、突出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全面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
(一)围绕“六个不发生”的目标,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做好衔接和排查工作。对接收的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认真检查、核实,纠正了6例法律文书上矫正执行时间与判决时间不一致的案例,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达100%。春节和两会期间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专项排查,6月份对社区服刑人员拥有护照、通行证情况大排查,并做好与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的沟通协调,杜绝社区服刑人员出国、出境。此外,对2013年回归社会的溧阳籍刑释人员衔接管理、帮教、安置、重新犯罪等情况进行排查。
二是加大教育矫正力度。规范了入矫程序,组织矫正对象对应掌握的法律知识进行考试,在入矫教育之后及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宣告活动,今年共组织6批125人次入矫教育。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和社区劳动“两个八小时”的落实,积极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建立了个别谈心制度,对重点人员如受警告处分的以及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必谈,同时,创造条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
三是强化预警机制建设。根据当前形势要求,今年3月,研究制定了《溧阳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联络畅通,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实行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实行“两项制度”,矫正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了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出台了《溧阳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责任制意见》、《溧阳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根据考核办法,完成了全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季度考核工作,联合公检法,对各镇司法所2014年各季度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了联合督查。
二是建立了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按照“信息共享、实时联动、共研共判、注重实效的”原则,镇区每周、矫正科每月、局每季度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定期排查分析监管安全隐患及其原因,部署应对措施,努力将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三大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大力推进机构专门化正规化建设。利用人大调研社区矫正时机,大力促进相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配强市镇两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机构工作力量。
二是加强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请销假程序,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通知》,对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面进行风险评估。进一步规范审前(释前)调查评估和环境评估,共接受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委托的社会调查99件。共对14名因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给予警告处分,提请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1人。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使用的培训。为管理人员配备了社区矫正矫务通,制定了矫务通使用规定,并和每名使用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全年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名,按期解矫 名,目前我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 人,未发生有影响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
五、突出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能力建设
(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四治四立四提升”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坚持将学习教育、理论武装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任务,做到落实无折扣、创新有特色。坚持开门搞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听取党员干部、基层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了征求意见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共征集“四风”方面意见建议22条。对意见和建议,立即进行分类分析、梳理总结,对于整理出来能整改的问题,立刻整改落实。
(二)注重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调研能力和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管理,健全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了绩效考核力度。将建章立制作为一项贯穿始终的重要任务来抓,对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特别是根据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等新的要求,着手组织修订了相关制度。
(三)推进党建和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严把新党员发展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转正了3名预备党员,发展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开展“党员义工365”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机关绩效管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权力依法正确行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四)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继续加大新闻宣传考核奖惩力度,鼓励各单位各部门正面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高,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稿件在常州市级以上媒体发表60余篇,其中在法制日报、江苏法制报发表14篇。
溧阳市司法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