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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外办事处: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目标定位,突出转型发展主题,扎实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主攻重点工程,不断加强建筑行业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了全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委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二O一三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外办事处。
二、评比条件:
(一) 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团结、廉洁自律,加强作风建设,重视队伍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团结协调,勇于开拓,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3、在全市开展的“实干清廉转作风,提速增效促发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先争优等活动中,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工作实绩名列前茅。
4、积极有效地组织实施各项建设,并取得突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5、全面完成委下达的年度经济责任指标及各项工作任务。
6、重视职工教育和效能建设,全年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
(二) 先进工作者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爱岗敬业,钻研业务,踏实工作,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勤奋好学,勇于开拓,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在工作中提出好的建议或设想。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严守职业道德,严格工作纪律,办事公道。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评比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年度评比工作,切实加强评比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等各项工作,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比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按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
3、先进集体的评选:
(1)采取民主推荐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委机关科室、委属企事业单位、驻外办事处、二级管理单位四块内,按20%的比例确定先进集体数量进行民主推荐。
(2)基层推荐:由各科室、单位按照推荐比例,分别在科室、企事业单位、外办、二级管理单位中进行推荐建议名单上报。(推荐单位一定要集中领导班子的意见,集体讨论后如实填报,如发现有主要领导自作主张上报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委领导推荐:由各位委领导结合年度工作实绩,分别在科室、企事业单位、外办、二级管理单位中进行推荐。
(4)综合评定:由委党委根据年终考核、效能建设情况(季度获流动红旗单位可加2票),结合基层民主推荐、委分管领导推荐情况,综合平衡研究,集体决定先进集体。
4、先进工作者评定: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者经民主推荐作为上报建议名单,委领导不参加评比。
(2)各单位按年末在岗人数(含合同制人员)5%比例推荐上报建议名单。
(3)各单位要对照评比条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通过民主评议的办法,集中职工意见,在公开公正公平推选的基础上,单位综合评定出先进个人建议名单,凡不通过职工民主推荐上报人选的,一律作废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4)委领导推荐:由各位分管领导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科室部门进行推荐。
(5)综合评定:由委主任办公会根据各单位推荐、委领导推荐情况综合平衡确定先进个人。
5、各单位于2014年1月3日前将先进集体推荐表、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报送委组织人事科,逾期视为放弃。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将在总结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状、荣誉证书。
附件:1、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先 进 集 体 推 荐 表
序号
单位名称
“√”
机
关
科
室
办公室
外
办
建管站
宣教中心
沪办
人事科
宁办
政策法规科
常办
计财科
锡办
监察室
苏办
工青妇
镇办
技术科
京津办
村镇科
咨询公司
建管科
建筑业协会
事
业
单
位
审批中心
二
级
管
理
白蚁所
市政建设处
安鉴所
房产处
燃气办
路灯处
市政养护队
物业管理处
溧城房管所
造价招标办
戴埠房管所
开发办
南渡房管所
房改办
上兴房管所
档案馆
竹箦房管所
质安监站
别桥房管所
征收办
社渚房管所
万达公司
上黄房管所
此表请在2014年1月3日前报委组织人事科。
推荐单位或个人(盖章) 年 月 日
先 进 工 作 者 审 批 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
主
要
迹
推荐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单位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