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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安〔2013〕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施工现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措施,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17日
抄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