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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2014]2号)要求,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于2014年2月10前完成全面自查,溧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于2月下旬组织督查。
附件:关于开展全市“一节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