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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招标代理等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促进企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进行调整,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特将常建[2014]96号《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附:《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抄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抄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常州市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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