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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4-0004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建〔2014〕97号 发布机构:市建住委
产生日期:2014-07-21 发布日期:2014-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做好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
溧建〔2014〕97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委有关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为做好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依据省环委会函《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奥会环境质量临时管控方案的函》(苏环委办〔2014〕19号)和《关于切实做好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临时管控措施。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临时管控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93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逐一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加强督查;对实施停工的工程项目,要明确停工内容和部位;不能稳定达标的混凝土搅拌站一律停产;露天拆除、取土运土等作业扬尘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止作业。

    二、强化应急管控措施。按照常政办发〔2014〕93号文件要求,当监测预测AQI指数接近100时,应立即扩大管控范围和力度,采取更严格的管控措施(方案2,见附件1)。溧阳市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部纳入临时管控名单,青奥会期间实施停工、限制施工。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部位加强清扫(冲洗)保洁工作,白天和晚上分别增加2次、1次冲洗洒水;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方作业以及其它易产生扬尘作业,所有达不到2级扬尘整治标准的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重点时段保底措施。按照确保万无一失的要求,采取进一步应急保底措施(方案3),加大重点时段(8月16日0时至24时以及8月28日0时至24时)管控力度。对被列入常州市扬尘管控工地名单的项目和露天拆除、取土运土等作业、扬尘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止施工。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清扫(冲洗)保洁工作,白天和晚上分别增加3次、1次冲洗洒水;所有施工工地、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四、加强督查考核。委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确保7月31日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青奥会期间按要求实施各项管控措施。将青奥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纳入工程评先评优、文明措施费考核内容,对完成情况不理想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通报。委征收办和市政部门要加强拆迁和市政工地的临时管控力度。委监察部门将加大对各部门临时管控措施的督查力度,对未做好临时管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常州市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临时管控要求;

      2.常州市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及堆场名单上报格式。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

抄报:周副市长、唐副市长。

抄送: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1

常州市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临时管控要求

 

方案1

方案2

方案3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各项临时管控措施。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保障青奥会环境质量临时管控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93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强化应急管控措施。按照常政办发【2014】93号文件要求,当监测预测AQI指数接近100时,应立即扩大管控范围和力度,采取更严格的管控措施。

    进一步落实重点时段保底措施。按照确保万无一失的要求,采取进一步应急保底措施,加大重点时段(8月16日0时至24时以及8月28日0时至24时)管控力度。

市住建委 

征收办、质安站、市政科、

工地

    对露天拆除、取土运土等作业扬尘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止作业。

所有工地停止土方作业以及其它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所有工地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市住建委 

征收办、质安站

堆场

    防尘措施不落实的混凝土搅拌站停止作业。

所有达不到2级扬尘整治标准的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所有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市住建委

质安站

备注:请委各各部门再次确认“不能稳定达标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名单”、“露天拆除、取土运土等作业扬尘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工地名单”、“达不到2级扬尘整治标准的堆场名单”,并于7月18日前报市环保局。联系人:朱雯一;电话:85682775;邮箱:958920773@qq.com。


附件2                

常州市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及堆场名单上报格式

序号

地区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具体限停产措施

监管单位

责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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