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关于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科〔2014〕6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20日
抄送:市规划局。
溧建〔2014〕126号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