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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晓敏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沈健清同志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正科职);
王 颖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曹腊保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免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顾扣洪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免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邓志美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免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涂华洪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免去市公安局竹箦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蒋华彬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免去市公安局上兴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炼胜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免去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周文福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王伟民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张德福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胡全斌同志任市公安局三级警长;
吴旭辉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振宇同志任市水利(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
蒋 敏同志任市水利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市水利(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 军同志任市航道管理处主任;
免去沈建东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 伟同志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施阿青同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