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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溧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
高伟新同志任溧阳市财政局局长;
姜竹旻同志任溧阳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张夕仙同志溧阳市财政局局长,保留原待遇;
免去潘建中同志溧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接受王 龙同志辞去溧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