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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苏发〔2014〕13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于2014年7月22日下发并正式施行。为全面宣传、贯彻《暂行规定》,使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充分领会《暂行规定》精神,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宣贯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机制,共同促进我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扎实推进“两个率先”、谱写中国梦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工程处成立《暂行规定》宣贯工作领导小组,潘旭辉主任任组长,高怀猛书记任副组长,分管领导、科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好宣贯工作的组织指导。各施工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好本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三、实施时间
2014年8月30日至10月30日。
四、工作内容
1、召开会议组织专题集中学习,促使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暂行规定》的目的意义,准确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内涵要求,准确把握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构建安全生产“互相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
2、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化宣传阵势。
3、结合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安全检查等活动开展《暂行规定》的宣贯,将《暂行规定》学习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大力宣传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
4、对照《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暂行规定》宣贯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抓好《暂行规定》宣传贯彻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确保宣贯效果。
(二)加强学习,保证效果。要按照交通运输局《宣贯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暂行规定》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加强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目的意义、具体措施宣传到位、解释到位、传达到位。
(三)及时总结,强力推进。以《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为新契机,认真研究解决《暂行规定》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制度执行力,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位,确保我市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溧阳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