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溧阳市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2日
溧阳市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
根据《常州市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常政发〔2013〕147号)以及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重点,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通过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放心消费创建目标管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实现政府部门和社会创建资源的进一步优化整合,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镇(区)、示范街(社区)和示范企业、行业,以及放心消费诚信品牌企业,促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努力把溧阳建设成为全省消费环境最安全放心的城市之一。 ——放心消费创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通过进一步深化教育,扩大宣传,广大消费者对安全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和消费知识具有广泛的认知度,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认同度达到90%以上。 ——消费环境安全度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强化市场准入、建立健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与价格和服务质量监测、主要消费品及农产品溯源管理、消费警(提)示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使消费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消费环境明显改善,百姓对放心消费创建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通过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企业、行业诚信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生产经营与服务行为更加规范,行业自律机制全面落实,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逐步完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社会监督、全员参与的创建氛围更加浓厚。 ——商品质量合格率得到显著提高。不发生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其中,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生产100%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农资和农机等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和主要日用品等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消费者对主要公共服务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市场监管与执法合力进一步增强。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更加紧密,共同推进市场整治的联动效果更加明显,区域内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打击,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消费维权保障效能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组织机构和投诉受理网络进一步健全,“一会两站”组织建设覆盖率和对消费者有效申(投)诉处理率分别达到100%,消费者对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均建立和落实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到70%以上。 ——创建工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卖场、批发市场全面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所有参创企业、行业普遍建立产品质量认证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与百姓生活和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经营户)参创率达80%以上,行业参创率达90%以上,镇(区)、社区和行政村参创覆盖率达95%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创新宣传形式,积极营造放心消费创建氛围。积极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切实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公益宣传和全民教育活动,通过在媒体开辟放心消费创建宣传专题、专栏,运用公益广告和其它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使放心消费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融入社区工作、融入百姓家庭。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效的宣传,充分展示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区域的风采,凸显放心消费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关注度和认同度。市各新闻媒体要经常性开辟放心消费创建专版、专栏和节目,反映创建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和典型,展示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使放心消费创建理念深入人心。 (二)丰富教育内涵,有力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实效。建立放心消费教育基地、消费维权网站,开办放心消费教育大讲堂,积极组建放心消费宣讲团、义务监督员、志愿者服务队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促进科学、理性和健康消费。以学校、社区、农村和企业等为重点,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力争使在校学生、社区居民和农村消费者消费教育普及率分别达到80%、70%和60%以上。同时,建立健全消费新闻发布、消费警(提)示和媒体监督等工作机制,促进消费和谐与社会稳定。 (三)深化达标创建,不断夯实放心消费创建基础。坚持企业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功能以及在创建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百姓生活和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行业为重点,尤其加大对公共服务业以及食品、药品、餐饮、盐业、旅游、农资、农机、通信、快递、建材、家装、物业、中介、房地产、汽修、二手车市场、物流配送和金融、保险等领域创建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区域创建工作目标和创建标准,进一步提升区域创建整体优化工作。大力推进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百千万工程”,“十二五”期末在全市培育打造自主创新能力强、与消费密切相关、在全国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的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不少于2家;力争每个镇(区)建立1个示范街(区),全市省级示范街(区)不少于5个;省、常州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和单位不少于150个。 (四)增强监管合力,不断优化放心消费环境。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宣传、价格、计量、合同欺诈以及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执法资源有效整合,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共享、执法监管联动和大要案协作等机制,切实提高执法监管合力与创建工作成效。每年各创建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打假维权执法行动1-2次。积极探索网络交易等新型监管领域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生产、流通、服务等环节产品和商品质量抽检范围和批次,并加强跟踪监测,对违法和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消费维权,显著提高维权工作效能。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司法援助和跨地区维权部门与区域协作等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大走访”、投诉受理“大接访”等活动,努力将消费维权向广大农村、向事前、向执法监管延伸,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矛盾与纠纷。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维权途径。建立部门维权协作和快速受理与处置指挥平台,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努力实现对消费者有效申(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满意率稳定在90%以上。 (六)围绕为民惠民,全面彰显放心消费创建成果。各镇(区)、各职能部门要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放心消费创建惠民实事工程计划方案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放心旅游、放心购房、放心药品、放心农资(农机)、放心液化气、放心通信、放心快递、放心汽修、放心家装和放心计量等示范创建活动,尤其要加大对放心餐饮、放心粮油、放心食盐、放心农畜产品及制成品等食品的放心消费创建力度,到2015年城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全覆盖;农(畜)产品综合质检站实现镇(区)级全覆盖,使为民惠民各项实事工程切实落到实处。 五、工作机制 (一)政府主导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把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实事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强化整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创建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作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要求,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创建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信息沟通、督促检查、情况汇总等工作职能,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与协作,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和市场监管等联动机制,为促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考核奖惩机制。坚持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测评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区域创建达标和考核评定工作。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加大对诚信企业和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区域的激励力度和对失信违法情节严重企业的惩戒力度,建立完善创建达标公示和失信摘牌机制,不断提高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水平。 (四)社会监督机制。积极鼓励和调动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各类媒体监督创建工作,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民意调查活动,强化公众评议,自觉把社会监督与市场引导、企业自律、行政监管有机融合,形成“四位一体”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保障创建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