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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中、小学校: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开创我镇教育的新局面,决定开展2015年溧城镇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镇属各中、小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按上年度在编在职教职工总数的10%予以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实绩显著。
三、评选推荐和上报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要把师德放在首位,对有违反计生、纪检等方面违规违纪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各类统计、推荐名单汇总表(表2-4),在9月3日前报镇政府文教办公室(联系电话:68699659、189******98)。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6日
抄送:市教育局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