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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5年能繁母猪保险统计收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全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能繁母猪保险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1.工作原则
全镇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部门配合、逐步推进”的原则,以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场和交通沿线、养殖项目所在地为重点,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面向全镇推广。
2.工作目标
为实现以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场(户、小区)和交通干道沿线、养殖项目所在地为重点的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并辐射推进到养殖规模小的边远分散地区,各村要高度重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确保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全镇生猪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如遇因村委未通知到养殖户进行投保而发生的纠纷,由各村委负责协调解决。
3.保险金额和保险期。
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其中各级财政承担保费的90%(63元),投保养殖户承担10%(7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单起讫时间为准)。
4.赔偿处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款,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协助人保财险公司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进行理赔。
二、能繁母猪保险办理方案
1.参保时间:请各村通知养殖场(户)于2015年10月20日前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办理地点:溧城镇畜牧兽医站(溧城镇东大街12号,江南银行西隔壁)
3.各养殖场(户)办理手续必须带上身份证、一卡通和电话号码。请各村委认真组织人员积极宣传,通知各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及时到办理点办理手续,不得遗漏。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印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