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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天目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5年天目湖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5年天目湖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
附件:
2015年天目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天目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天目湖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产地环境、产品质量、产品安全、企业规范化生产等方面入手,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监管,蔬菜、“三品”农产品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1、蔬菜生产过程中基本杜绝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2、水产品生产中基本杜绝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规行为,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3、优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平台,提升信息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
4、规范专业公司、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行为。
三、监管重点
(一)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增强监督管理的针对性,着力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一是抓集中整治。对蔬菜和水产品农兽药超标和禁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和打击。二是抓重点地区。对获证“三品”单位进行质量巡查,严格落实好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地准出等各项控制措施,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关。三是抓关键时节。对于隐患大、关注度高的蔬菜等农产品,加强有针对性的监管,确保不出大的农产品安全问题。
(二)开展监督检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检测与委托检测相结合”、“例行监测与监督检测相结合”以及“检打联动”的原则开展检测工作。
1、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对镇区四个主要农贸市场出售的蔬菜等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速测),全年计划抽样检测600个样品。
2、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监测。对镇域农资进行全面质量体检,保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的质量安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3、水产品中违禁药物监测。配合上级水产部门对水产养殖户实施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监督监测(速测)。
四、具体措施
1、监管“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范。
2、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3、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加大监管站自身的巡查、检查及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对农资台账、农产品生产记录等进行检查。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监管领导小组。要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镇监管站、各村协管员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单位要将信息上传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4、加强宣传引导。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参与者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制定应对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炒作的应急预案,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并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